行政管理在教育管理中发挥支架作用,能保证教育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江西共大在坚持“半工半读”的办学方针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建立了一套明显区别于全日制院校的行政管理体系。
第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成立之时,江西共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规定为“江西共大总校由省委、省人委直接领导,各分校则委托区党委、地委和专(行)署领导”。在之后的具体办学实践中,又逐渐形成了省、地(专)、县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具体如下:江西共大实行严格的党委统一领导制,总校及其各分校接受省委、省人委的统一领导,有关学校的大政方针等重大问题都由省委、省人委会议解决。总校及其各分校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即总校和蚕桑场分校由省委、省人委直接领导,省属分校则由所在地的地委、专署或垦殖场领导,专属分校由地委、专署领导,县属分校由县委、县人委领导。江西共大这种行政管理体制要求各级党委在接受省委、省人委的统一指示的基础上,对管辖内的分校进行全面直接的领导,主要涉及所管辖分校的发展规划、政治工作、生产自给、经费开支、教学工作及行政管理等方面。如鄣公山分校,1969年划归为县属分校,仍受省委、省人委的统一领导,但其具体工作事务由婺源县党委、婺源县人民委员会管理。江西共大这种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协调总校与分校之间,分校与分校之间的发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从而为最终化解学校教育与劳动生产之间的矛盾提供行政支持。
第二,实行系场(厂)合一的基层管理。系场(厂)合一中的“系”是指设置科系专业,系场(厂)合一中“场(厂)”是指兴建林场、农场、牧场和工厂等生产基地,“系场(厂)合一”就是要求系科专业的设置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保持一致,即有什么生产基地,就设置什么系科专业,有什么系科专业,就建立配套的生产基地。这样一来,场(厂)既是生产基地,又是教学基地,老师既是教学者,又是生产者,学生既是学习者,又是生产者,教师边做边教,学生边做边学,促进了教学与劳动生产的密切结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学与劳动生产之间的矛盾。而后,江西共大逐渐把系场(厂)合一延伸细化到到组、队、班合一,组是教研组,队是生产队,班是班级。组、队、班合一就是要求把教研组、对口的生产队和所属专业的班级联合起来,直接承包教学任务和生产任务。在组、队、班合一的过程中,教师、学生、工人和农民共同制定生产、教学和科研计划,互相学习,一起劳动。教师既承担教学的责任,也承担生产和科研的任务,学生既尽学习本分,又参与生产和科研,工人和农民既管理生产,也指导生产。这样一来,组、队、班合一就打破了教师、学生、工人和农民之间身份的壁垒,加强了教师、学生、工人和农民之间的密切协作,把教学计划和生产计划统一起来,进一步解决了教学与劳动生产之间的矛盾。如农学系作物教研组、芭茅岭生产队,农作64-1班合一后,1965年承包种植水稻、黄麻、棉花等生产任务,同时设置植物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土壤学等课程,还开展了6项科学研究,上课时间和劳动时间分别是190天和180天,各门课的教学均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作物都有不同幅度的增产,平均每人生产稻谷1054斤,皮棉36.37斤,创造价值142.7元,经费自给74%,效果超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