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明辨性思维的培养成为美国教育改革的焦点,哈佛大学教授爱德华·格拉泽(Edward Glaser)指出,明辨性思维的内涵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从人们日常经历中得出经验;第二,掌握富有逻辑性的思维方法,并养成合理思维习惯;第三,掌握上述方法的思维技巧,并主动应用。
到了20世纪60年代,明辨性思维的实践和推广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教育研究中成为主流对象,在这些国家教育教学过程中,无论是基础启蒙教育、还是在高等教育中都着重注重对学生明辨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明辨性思维习惯的养成。
在1990年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美国教育法》工作目标中曾强调,将提高学生“明辨、有效交流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作为2000年国家教育目标之一。在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了将明辨性思维作为未来高等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到了上个世纪末,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大学将明辨性思维训练融入到学校培养目标中。至此,明辨性思维已经成为西方高等教育的核心理念之一。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在《中庸》里就曾提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强调对待事物要有质疑习惯、勇于辨析精神、反复论证的能力,这是对明辨性思维具体内涵的高度概括。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孙有中指出,课堂教学活动的设计,应包括不断的给学生提供训练明辨性思维能力的机会。
目前,国内越来越多高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定位于应用技术型,其发展的目标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学习的过程不仅蕴含着较强的逻辑思维,同时也强调应用、推理、数据、证据的环环相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信息刷新的速度不断加快,当代大学生更需要具备一定明辨性思维技巧,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对不断涌现的新事物、新现象做出正确的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