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主要包括建立合理的专业结构、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抓好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实验平台和实践基地、完善专业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等内容。[7]公安高等教育起步较晚,公安学学科建设正处于不断探索阶段,对于侦查学而言,学科建设机制还不够成熟,理论体系在深度、广度上还不能同专业建设相适应。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侦查学的专业建设更需要科学、先进的理论体系作为保障,多领域的学科成果和精干的师资队伍作为支撑。
构建科学课程体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专业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是专业建设的前提,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关键。侦查学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应用型学科,其课程不仅需要领域内的知识理论,还需要依托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学科间的对话是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应有之意,更是方兴未艾的交叉学科、多学科研究和新学科兴起的重要方式。当前,侦查学在领域内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更应当打破学科壁垒,从其他学科中汲取营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大数据背景下的侦查学课程体系更应当同基础数学、物理学、电子科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学科相融合,依托多学科研究成果全方位、多维度地建设侦查学课程体系。
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催生领域专门知识
科研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理论来源。公安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同其他学科相比,研究人员较少,研究团队规模较小,知识结构老化,专业人才稀缺,研究领域局限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原因导致科研队伍建设弱化,研究成果不够丰硕。没有建设性的理论来源,公安学的发展只能故步自封,难以同时代进步协调发展。只有将以上问题逐个击破,才能促产领域内的新兴知识,避免知识结构老化不能适应当前公安工作新趋势。笔者认为,要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必须扩大研究规模,补充研究人员,确定学术带头人,利用知识互补的优势发挥整体效能。应当明确指导思想与研究方向,集中精干人才钻研特定领域,形成专业化科研团队。再者,要加大科研队伍建设投入,公安院校应当成立专项资金支持科研工作,不断完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优化成果奖励制度,催生领域专门知识,形成支撑学科建设的理论成果。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人才培养是专业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是高等教育院校的立足之本。目前,全国范围内公安院校的侦查学人才培养模式纷乱,各行其是。主要表现为培养目标混乱,对服务新时代公安工作认识局限;本专科培养规格差异明显,知识结构不清晰;课程结构设置不科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分类不合理;实践教学比重低,理论同实战脱节化严重。譬如,侦查思维、侦查措施、信息化侦查等专业课程在课程分类上均不统一,不同的公安院校将其设置在不同的课程模块上,缺乏规范化与统一化。其次,受招警制度影响,专业知识有所弱化,“入校即入警”“一试定终身”的错误理念在学生中不断泛滥。现有的侦查学人才培养模式逐渐显现出弊端,在大数据兴起的契机下革新侦查学专业结构,开设大数据侦查研究方向,可以有效满足大数据侦查的人才需求,全方位提升侦查学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