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知情权范围、依据及其必要性
1.高校知情权的范围及依据
高校知情权是指高校在管理过程中有知悉、获取学生信息的权利,包括学生进校前的学习成绩和经历、在校期间的表现以及离校后的去向,甚至是学生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等较为隐私的信息。高校在招生过程中,有权了解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高考成绩,有些自主招生的学校为了更好的选拔学生,还需要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个人特长等。而且高校在学生入校后会组织学生集体进行体验及填写心理问卷,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也会通过各种信息表格的填写、与辅导员进行谈话、电话家访等方式获取学生更多的信息。即使是在毕业后,学校也有权知悉学生的工作单位、留学信息、档案去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同时也赋予了高校一系列自主管理的权利,如高校有权自主确立自己的招生计划和教学培养计划等等。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大学自治的呼声越来越高,高校的自主权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自己管理自己学校内部的事务。为了更加规范、合法的进行校园管理,高校都会制定相关的校纪校规,学生一经入学就必须遵守这些规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自身的规章制度都为高校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与制度保障。
2.高校知情权的必要性
(1)教育的特殊性质。教育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学校教育在学生的成长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必须全面了解学生,才能为学生制定更好的个性培养计划,做到因材施教。而且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不仅仅是停留在知识层面,更重要的是对学生道德品行方面的引导和教育,这就需要学校充分掌握学生的各方面信息,深入了解学生,以便更好的引导和教育学生。
(2)保证学生安全,规范学校管理。大学生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因为大多数学生虽然年龄上已经成年,但由于长期处于在校学习状态,社会实践经验较少,生活阅历不够丰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因此,学生入校后基本上都处于学校的统一监管中,学校需要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一定责任。高校对学生进行的是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等等,涉及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学校为了正常开展管理工作,有权了解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个人活动等。因此,高校正确行使知情权既能够保障学生的安全,又有利于高校规范有序的管理。
学生隐私权的含义及其主要特征
1.学生隐私权的含义
对于隐私权的定义,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学者们的观点也各有不同。其中比较典型的说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私人秘密说”,台湾学者何孝元认为:“秘密权者,乃就是私生活上所不欲人知之事实,有不使他人得知之权力也。”二是“私生活安宁说”,台湾学者吕光认为:“隐私权是对个人私生活的保护,使每个人能安宁居住,不受干扰,未经本人同意者,其与公众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得刊布或讨论,其个人姓名、照片、肖像等非事前获得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刊布,尤不得做商业上的用途。”张宝新教授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当前学者们广泛接受和引用的是王利明教授的观点,他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从上述学者对隐私权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主体一般是自然人,客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个人信息、个人领域和私人活动。
2.学生隐私权的主要特征
高校学生既是已经成年的普通公民,同时又是在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学生隐私权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1)主体获得保护机会的有限性。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关于大学生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性规定,与之相关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3条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这些法律条例并没有给出直接保护学生隐私权的规定,只是间接说明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学生有权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维权。
(2)客体范围的有限性。大学生作为特殊的权利主体,其隐私权范围相对一般隐私权来说更加狭窄,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个人信息方面,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高校有权获取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家庭住址及电话、社会关系等信息,学生的私人信息范围变窄。在个人领域方面,学生在学校一般都是住在集体宿舍,属于公共空间,其私有领域仅限于个人的床铺、书包、衣物等,相对来说个人领域狭窄。在私人活动方面,学生的活动包括学习活动、社交活动、寝室日常活动等,其主要活动范围是在校园里,学校有权进行监管,学生需要积极配合。因此,学生隐私权的客体范围具有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