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新课程标准》课程总目标要求指出:“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也就是说,在音乐课堂中,应该是让学生通过各种手段,了解、熟悉涵盖于音乐中不同的音乐要素,学习各类音乐知识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及合作能力。
传统教学的备课活动中,也有教学设计,但大都以书本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许多教学决策都是凭教师个人经验和意向做出的。大部分教师从重知识传授的理念出发,基本上不研究教育对象,只要有教科书和教学用书,就进入规范的教学实践程式即:教师用教材教学生。因而,很多音乐课堂虽然完成了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仍存在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一是音乐课堂中除了欣赏、歌唱外音乐实践局限单一,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让学生感知音乐; 二是音乐课虽然加入一些简单的打击乐,但是停留于表面,无法深入实践,对提升学生音乐感知、音乐综合素养帮助不大;三是在音乐课堂中与他人合作的机会少,大多自唱自听,不懂得如何用音乐交流或缺乏音乐中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