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勇德最先体现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修纪》中。处于当时的战争需要,希腊盛行英雄主义的尚武之风,荷马史诗吧英雄的尚武勇敢视为最高美德。
英雄主义之后,希腊哲学对勇敢的阐释主要体现在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中。苏格拉底认为知识与构成行动力的非知识因素结合在一起构成勇敢,勇敢是一种灵魂秩序;柏拉图对勇敢的定义是:勇敢是在认识什么是可怕的什么的和什么是不可怕的后灵魂的坚定;亚里士多德认为;“中在过与不及之间,在两端的恶之间......勇敢的人,怕他所该怕的,坚持他认为正确的目的、方式及正确的时机”。
中世纪之后,基督教文化渐渐成为西方文化的精神支柱。基督教义中的勇大致有两种:一是为信仰而献身的“勇”,这种信仰建立在度上帝的笃信之上,基督徒坚信上帝,虽然基督教并不提倡个人修养,提倡完全依赖上帝,但基督徒的终极目的是救赎自我灵魂;二是为了维护基督教的利益而战斗的勇敢,骑士是典型的勇士形象,骑士的行为准则深受基督教影响,为信仰而战。
从文艺复兴至当代西方社会,规则意识日益凸显,德性被边缘化。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重拾古希腊的德性传统,从不同的角度对勇敢做出思考。斯宾诺莎从情感的角度认为“勇敢是一个人被激动后去做别人不敢做的事的思维趋势”;康德从理性的角度认为“勇敢是心灵通过思考后镇定地承担危险”;保罗·蒂利希从本体论的高度探讨勇敢:“勇敢就是对存在进行自我肯定,不顾非存在这一事实,是个体行为,自我承担对非存在的焦虑,肯定个体的自我”;安德鲁·派恩认为勇敢是渗透着个人的意图、信仰等无所畏惧的行为。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关于勇敢的论述,一般指向个人价值、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