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军,现代化强军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战略决策。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我国应加大依法治军力度,强化法治信仰与法治思维,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律体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官方数据,中国现役军人共有300多万,这样庞大的队伍,必须依靠法律,制度才能建成有纪律的队伍。依法治军的中的法是指:宪法,军事法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的军事法规、决议和命令,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有关国防军事的法律规范等。因此,建立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纪律军队,建设中国现代化强国,就需要要完善的军事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正当的军事司法程序,合法的救济途径等。
(二)培养高质量军事法学人才,发展军事法学理论
我国的军事法学是一个新兴的的学科。
从体制上看,从1985年,全军首次法律顾问处在海军直属机关挂牌。再到1987年,军事法研究工作迅速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后,1988年,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委法制局,随着中央对军事法律的重视,军队司法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正规化。
从法律文件上看,从1981年6月,我国制定第一部军事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法职责罪暂行条例》到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约 260 部法律中,有19 部军事法律,占 7.3%,军事行政法规已逾 100 部,军事法规已逾 240 部,军事规章已逾 3000 件。虽然在数据上,军事法律法规占据的比值很高,但在现实中,仍有很多需要问题,需要新一代的青年学子继续专研,譬如说:军事行政诉讼程序建设,军事刑法的“僵尸条款”的处理与法律适用,以及军民融合下军民利益的平衡等问题。
因此,虽然军事法学历经近30年的发展,根据笔者的研究,军事法学的研究方法存在局限,研究主体单一、地方学者参与不足,造成军事法学研究思维僵化,创新意识缺乏。因此,在依法治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利用军民融合的趋势,在军事法学的研究的空缺上,鼓励法律学者继续专研,促进军事法发展,完善中国法律体系,探究军民融合下军事法学人才的培养是不可避免的。
(三)军地两方合作,提高人才利用率
近几年,国家一直落实“走的进,出的去”的军民融合之路,旨在促进人才共享,充分利用国家资源,实现人才的最大利用率。尤其是法律是一个靠经验与年限累积的学科。一个资深的军事法学人才需要靠时间的积累。所以,在这个交叉学科上,要培养一个“既懂军,又懂法”的军事法人才,更是难上加难。
为了避免“懂军不懂法,懂法不懂军”,军地两方必须密切联系,互相合作。优秀军事法学人才由地方提供,输送到军事院校或者部队,由军方继续培养,这样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国防军事的培养成本,更能实现人才的利用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