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侠义廉洁敏感而对于广义廉洁生疏
大学生普遍认为不玩不贪,公正清明就是廉洁,也就是狭义上的廉洁,而对于广义上的廉洁,“根据自身与他人、社会、国家之家的互动干预关系,以与廉洁相关的社会共同道德规范和法律精神为价值取向,主动做出的律己和律他的主观意愿”,没有很深刻的理解。部分大学生片面地理解廉洁观内涵,认为廉洁就是党中央反复强调的反腐败斗争,廉洁意识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于己无关。自从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政策以后,高校廉洁文化教育逐步开展,部分高校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但是现在看来,高校的廉洁文化教育,再开展深度、广度等反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对己对人两套标准
对于强制“律他”的小众化廉洁抵制排斥,而对于“律己”的普适性不廉行为却表示可以理解和接受。存在廉洁意识对己对人两套标准的问题。
大学生虽然痛恨腐败,排斥校园不正之风,渴望社会的公共正义,但是在关系到自身利益的时候,却会在一定程度上选择默许或者理解,甚至会容忍或者纵容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也说明,部分大学生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内心深处的矛盾。虽然部分大学生对腐败现象能够保持正确的思想认知,具有明辨是非和抵御诱惑的能力,意识到腐败会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危害,但是大多数同学会因为贪污腐败的问题只会发生在工作之后,离自己比较遥远,而在学校发生的一些细节问题,都是处于“可理解”的范围。并没有认识到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型的关键期,廉洁修身、律己笃行的重要性,更没有认识到大学生廉洁意识教育对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大意义。
3.对廉洁意识教育的认可度不高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普及程度尚不能完善,学生接受和理解廉洁教育的内容和渠道都相对有限。教育的效果更不容乐观,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将廉洁意识教育当作无病呻吟之举。
当前,在高校开展大学生廉洁观教育工作时缺少有效的推动力和健全的保障机制。调查发现,大学生接受廉洁教育的渠道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其次是主题教育,还有少部分的主题班会,内容的针对性不强,基本上灌输式的教学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教学形式单一,缺乏必要的教学互动,不利于廉洁教育内容的吸收和廉洁意识的培养。另外,偏理论化的教学内容,跟大学生自身实际情况联系不够紧密,很难引起大学的共鸣。思想政治类的教育,必须实现对教育对象心理上的同频共振,才能达到教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