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的内部体系现阶段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服务产品,其将资金引导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欲推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保障机制的发展,就要从以上方面展开研究。
(一)、绿色信贷
第一,绿色信贷激励政策体系架构基本明确。绿色经济的诸多领域均出台了激励政策以指引资金走向。政策明确提出需要加强研发特色的信贷产品,并鼓励政府部门将纳入企业管理征信系统,强化绿色信贷对产品的扶持力度。第二,地方试点在激励性政策方面取得突破。五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运用激励政策推进绿色信贷发展方面均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创新,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进行绿色信贷。例如,厦门明确界定了绿色支持领域,提出包括贷款增量奖励、贴息、风险负担等的具体绿色信贷激励措施。再如,北京中关村在其科技金融新政中也纳入针对“绿色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第三,央行适时发布绿色信贷约束性政策。根据2018年7月央行发布的《通知》中,各地将所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结果均需纳入MPA考核。第四,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引入国际经验并向绿色信贷转型。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大力推动下,各商业银行主体积极响应绿色信贷政策,研究、制定并落实内部制度。
(二)、绿色债券
第一,政府对绿色债券的监督审查力度不断加强。2017年10月,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引》,分别从绿色债券监督审查的资质、认证评估以及出具报告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目的在于规范市场认证,提高市场运行的透明度。2018年3月,央行发布《通知》,提出对目前存续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监督核查,范围包括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投放进度等。第二,市场机构开始探索绿色债券评级。中国债券市场中,第三方专业评估发展迅速,市场公信力逐渐增强。除绿色企业债外,其他类型的债券发行人要求进行严格的第三方评估审查及认证。例如,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均发布了评估认证方法,帮助投资者知悉环境因素对信用等级的正负面影响。
(三)、绿色基金与PPP
第一,在绿色产业与绿色项目等正外部性较强的领域,公共部门的角色随着绿色基金与PPP模式的兴起而发生了转变。绿色基金是资本市场中重要的集聚社会资本的投资机构,但截止2018年7月,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多个省份与城市先行设立了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多家民间绿色投资基金也相继成立。第二,绿色基金目前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产业基金,且PPP模式已在绿色产业经济发展中广为应用。在PPP模式的绿色发展基金中,政府主要以引导性资金的形式参与,进而通过市场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2017年7月,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则进一步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推进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的全方位应用。第三,绿色PPP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不断健全。政府对绿色PPP项目创新力度不断增强,以此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明确了环境治理模式与融资体系的市场化趋势,且从定价机制、税收与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投资激励政策。如厦门市2017年7月提出将建立健全基于环境绩效的付费机制,而环境绩效合同管理也成为当前市场化环境综合治理的主流发展模式。
(四)、绿色保险
第一,目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机制稳步推进。全国多地均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以及投保程序进行了充分界定。例如广东省深圳市与山东省德州市明确划分了强制投保的企业类型,并对环境高风险领域采取鼓励投保政策。第二,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推动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的效果显著。通过特定绿色产品提供保险保障,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针对科技企业的产品创新为例,截至2017年10月,其已推出13款科技保险专属产品、7款知识产权专属产品,通过向企业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的方式激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第三,绿色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愈发显著。在承包环节中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参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与管控。通过将保险费率与企业环境表现相挂钩,形成倒逼机制,激励企业承担环境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总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政策的基本框架初步成型,但激励政策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深化。目前监管部门已在政策层面明确了金融体系绿化的导向和措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和相关配套措施也趋于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这些政策目前仅构建了基本框架而缺乏实施操作细则,部分工作则因配套政策滯后而进展缓慢,如碳排放权市场受制于碳排放信息的搜集整理进展,部分法律法规政策刚刚出台,市场处于观望与消化状态,中国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保障机制体系的建设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