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目标模板化与重合化
一项政策的制定反映出政策制定者针对该领域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状况的综合考量。在不同时代背景下,政策目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且是多方位的,不同的政策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不是一座座的“孤岛”,它们之间的兼容性和协调性对政策执行会有短期和长期的影响,对最终政策效果的评估也会产生涟漪效应。教育扶贫政策目标重合化的原因有多种,其中政策目标群体的重合、不同部门间的协调缺失等,最终政策资源的重复投入和混合会导致难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的真正成因,无法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如何打出“漂亮”的教育扶贫政策组合拳,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度以及政策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新时代的教育扶贫政策不仅应具有普惠性还应具有补缺性和精准性,普惠性的教育公平政策不代表就可以帮助群众完全摆脱贫困,而是应该将目光转向精准的补缺性政策。因不同地区的贫困状况不尽相同,如何“精准补缺”则更显得尤为重要。在研读政策文本过程中,发现各项硬性指标要求虽然可以提供数据资料以量化政策目标是否达成,但却存在一定的机械性,无法结合本地实际贫困情况灵活调整政策目标。政策目标的模板化会导致政策僵化,创新性不足,难以根据地方实际贫困状况实施教育扶贫政策,影响地方政府政策目标的达成。
(二)政策内容碎片化
综合G省的系列教育扶贫政策可以发现,内容设计上主要是将教育扶贫目标细化为各项教育扶贫计划,所负责推行的责任单位包括省扶贫办、省农委、有关高等院校等,政策关注的焦点涉及多方面,包括学生资助、教师素质、办学条件、职业教育、特殊群体教育等,但同时发现,其中仍然缺少针对本地区教育扶贫现状的特色教育扶贫计划且各计划之间的关系碎片化明显,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教育扶贫政策系统。在研读政策文本过程中,还发现教育部门以及各责任单位之间未构建长效信息沟通与合作机制,这将不利于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保障措施单一化
教育扶贫政策的保障措施是政策有效落实的坚强后盾,保障措施单一化会导致政策实施“漏洞”,影响政策实施效果。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力度、督导考评、宣传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是教育扶贫政策保障措施这一板块中的主要内容,但对扶贫工作具体环节的有效推进缺乏关注。2019年G省发布《用好“五步工作法”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硬仗工作方案》,紧扣“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环节,制定专项保障工作方案,丰富了教育扶贫政策的保障措施,解决由保障措施单一化所引起的扶贫失效。但G省作为扶贫重点省区,所面临的的扶贫任务更为艰巨,教育扶贫政策的保障措施在群众监督和反馈机制设计方面仍显不足,政策实施对象真实意愿的表达以及实际贫困状态是否改善方面的扶贫工作还有所缺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