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义兵思想是对其前期兵学思想的传承。首先继承了“义”的积极因素,主张在人际关系、社会交往中以“义”处世。“辱莫大於不义。”“行义则人善矣。”“理胜义立则位尊矣。”“义”,即公平持正,无偏无颇。《孟春纪·贵公》引《尚书·洪范》云:“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孟夏纪·尊师》又云:“义之大者,莫大於利人”。推而广之则将义用于兵学,提出“修法饬刑,选士厉兵,诘诛不义”,秉持义兵说,突显出特色鲜明的战争观。
正义的战争历来被人们积极推崇,从三代时期的“恭行天之罚”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尊王攘夷”,无不体现了人们对正义战争的追求。义战之所以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与支持,正是因为它充分利用道义上的优势,争取广泛道义力量支持,以赢得战争的最终目的,这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因素”。自古以来,圣王贤君都把义兵当作治国安邦的必要手段。“汤修德,诸侯皆归汤”,与汤伐桀一样,周虽然“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取代商还是不可避免地经历了牧野之战,武王伐纣也是通过义战的方式取得德胜的结果的。一旦有了战事,保证其正义性以实现战争目的,也是被当时进步的思想家所认同的。
然而,也有不少思想家因为过分反对战争而淡化了必要的正义之战,这就有顾此失彼之嫌。春秋中期的思想家老子极力反对战争,说:“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认为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老子的这一观点为《吕氏春秋》所继承和发展,“凡兵,天下之凶器也”,这是二者相一致的地方。不过,二者又有相异之处,老子反对战争,《吕氏春秋》则与之相反。“凡兵也者,威也,威也者,力也。民之有威力,性也。”用兵打仗就是逞威示强,力定天下,且是禀受于天,非人所能为,“武者不能革,而工者不能移” 的。时代与立场的不同造就了二者观念的不同。在具体的战法上也有异同。老子主张“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吕氏春秋》与《老子》都主张要善于利用敌人、不逞强斗武、隐蔽潜藏自身实力。但《老子》主张柔弱胜刚强和“哀兵必胜”这一以退为进的策略,《吕氏春秋》则强调掌握主动,抢先行动,提倡勇武刚强,宣扬义兵必胜。《吕氏春秋》处于力求一统天下的时代,《老子》则主张小国寡民,退守自然,因此,《老子》的用兵之道才被《吕氏春秋》作了取舍和创造性的发展。
对于战争,孟子主张“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称王天下可以通过推行仁义之道来实现。《吕氏春秋》提出“义兵”说,就是为了反对所谓“王道”以及“非攻”、“偃兵”的观点,战争在《吕氏春秋》里没有放弃的道理,只存在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孟子》对梁惠王说:施行仁政,不滥用刑罚,减少赋税,鼓励耕作;农闲时教导百姓修养孝悌忠信等道德规范。这样就可以“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吕氏春秋》对此报以直接讥讽,所谓“驱市人而战之,可以胜人之厚禄教卒;……锄耰白梃,可以胜人之长铫利兵”,这是“不通乎兵者之论”。
墨子以及宋尹学派都把安定天下视为己任,“墨子泛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宋鈃、尹文“见侮不辱,救民之斗,禁攻寝兵,救世之战”,都强烈反对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为此日夜兼程,到处阻止战争的发生。《吕氏春秋》论证义兵的重要性,正是通过剖析和批判墨家“救守”说来进行的。“凡为天下之民长也,虑莫如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书中指责当世学者多非攻伐而取救守,“取救守则向之所谓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之术不行矣。”指出如果赞成“救守”的自卫战争而否定攻伐战争,那么就无法做到维护正义。书中分析了“救守”的四大弊端:一是救守之说阻止了无道之君被正义之师攻伐,“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伐]不义也”。攻伐无道的暴君,是在为百姓造福;此时主张禁用攻伐,就是在帮助暴虐者而惩罚无辜民众,“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当然,把当时的战争都看成是“攻无道而伐不义”是有失偏颇的,不过这里《吕氏春秋》意在强调被暴虐之君残害的民众应该得到拯救。二是指出救守者在言辞劝说失败之后、也会诉诸武力来阻止正义之师,这是以武力来保护不义的暴君,并让无罪的百姓承受武力破坏的后果。“无道不义者存,是长天下之害,而止天下之利。”三是指出“救守”说模糊了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扰乱人的思想,危害甚重。“今不别其义与不义,而疾取救守,不义莫大焉,害天下之民者莫甚焉。”因此,“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攻伐和救守本身无所谓可与不可,关键看战争的性质。四是指出“救守”说让贤者莫衷一是,而暴君侥幸得意,会导致天下大乱。“故世之患,不在救守,而在于不肖者之幸也”,大乱天下者,“在于不论其义而疾取救守”。救守说最大的祸害是惑乱人心,一旦盛行,人心就失去了谴责不义的义愤,也失去了追求正义的动力。因此,是否支持战争,只应看其正义与否,而不能看它是进攻还是救守。
《吕氏春秋》还从战争的历史和当时的社会现实来论述义兵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天子之立也出于君,君之立也出于长,长之立也出于争。”远古人类都是通过武力互相征服的,这来自人类好斗的天性,所以用兵由来已久,古代圣王向来都拥有正义之师,而不废止战争。此论虽然有些绝对,但是看出了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多次提出“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的论断,这无疑是正确的。这里既肯定了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又强调义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正因如此,才形成国家和军队,以进行有组织的争战活动,后来这也为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