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实行“双峰”式的金融监管体系——即两个主要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同时行使监管职能:一个是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另一个是新西兰储备银行。其中,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行使对证券行业、企业财务报告和公司法规的监管职能;储备银行对银行业(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和信用社)行使审慎监管职能。
(一)金融市场管理局
金融市场管理局的主要业务包括监测和监管金融市场和市场参与者;向市场参与者发放相应的金融活动许可牌照;向投资者提供与金融相关的教育和市场信息;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受理投诉,进行调查和执行相关决策。其中,颁发金融牌照是对银行类金融机构最为直观的一个监管方法。
(二)新西兰储备银行
新西兰储备银行成立于1934年,并于1936年被新西兰政府收归国有,是新西兰的中央银行,负责新西兰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负责新西兰元的发行。新西兰储备银行最重要的职能包括:保持社会物价稳定,执行合理的货币政策;建立、维护、引导合理有效的新西兰金融秩序;满足新西兰国内和国际社会对于新西兰货币流通的需求。
新西兰国内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在新西兰储备银行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其监督管理;这是为了保障所有在商业银行存有资产的存款人的利益,并且加强商业银行的管理,保障新西兰银行业的整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