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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概念的再认识
 
更新日期:2020-08-12   来源:   浏览次数:21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教育评价是以学校教育的全部领域为评价对象,是按照一定社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对学校的各种教育活动的社会价值进行判断的过程。这一表述有四层意思

 
 教育评价是以学校教育的全部领域为评价对象,是按照一定社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对学校的各种教育活动的社会价值进行判断的过程。这一表述有四层意思:一是教育评价的本质是价值判断,从总体上对学校教育的社会价值进行判断,就是评判学校教育质量和效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目的;二是教育评价的依据是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以及根据教育方针、教育目的而制定的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三是教育评价的对象是学校教育,由此决定了教育评价的范围涉及学校的各种教育活动,主要有办学指导思想、学科专业、课程、教学、科研、教育管理、教员队伍、教育条件,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四是教育评价的目的是改进教育工作,提高其社会价值(表现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由此可见,教育评价包括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一部分,是院校教育评价的中心内容,是衡量一所院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方面。不能过多地把教育评价范围的内容移入教学评价范围,导致教育评价与教学评价在理论上的混乱,在实践中的混用。
教学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利用多种评价方法和手段,对教学及其所达到的效果,给予科学的价值判断的过程。这一表述告诉我们:教学评价是以教学目的为标准的,从所要实现的教学目的去把握教学现状,通过对教学效果的检查与评定来判断教学目的实现程度。教学目的是教学评价的出发点,而教学评价的结果又是调整教学目的的依据。
教学评价的方法应是综合的。因为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能只局限于某一种方法和手段,应充分利用多种评价方法和手段,使其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教学评价作为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它的基本精神是注重教学效果的价值。唯有对教学效果作出科学的判断,才能发挥教学评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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