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商环境与政府职能定位的关系演变
政府职能,即行政职能,是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构,依法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实施政府职能,政府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制定和各种手段运用都要以政府职能定位为基础。不同的政府职能定位和中心,营商环境也会相对应的不同,政府职能定位能够间接影响营商环境,甚至特殊情况下直接决定了营商环境。但当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资源配置职能转变为由市场起决定作用,营商环境也成为生产力,政府职能的定位和中心也要将营商环境作为基础因素考虑,两者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动相辅相成。
1、政治统治型政府,政府职能直接决定营商环境的非正式表现。以维持统治为中心的政府,如我国古代封建帝国和计划经济模式的前苏联,政府直接配置国家和社会资源,通过指令宏观管理和调控国民经济,在微观资源配置、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上完全把控经济,营商环境直接决定于不同时间段的政府统治稳定性,甚至不允许商品的自由交易和市场的开设,营商环境无从谈起。统治性政府营商环境对政府职能的影响作用很难表现出来,营商环境因素也不需要过多关注。
2、经济建设型政府,营商环境在市场资源配置下适应政府职能定位和中心。以经济就建设为中心、发展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不管是奉行亚当 斯密自由竞争市场理论的政府还是实行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理论的政府,市场都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在相关法律法规、财税政策、政务管理等制度方面都是以宏观调控为主,在微观细节上一般不介入营商环境构建。因此营商环境在该型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背景下,主要还是在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下自发形成,适应政府职能定位。
3、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定位和中心将营造微观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基础。新加坡是典型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其职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中心,偏重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达到该职能定位的政府一般已经具备微观层面的司法立法、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一系列完善的职能体系,营商环境作为一项基础因素已经纳入持续的行政管理改良中。
(二)机关党建助推政府职能优化的内在逻辑分析
各级机关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中枢,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党建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1.机关党的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最终目标具有一致性。党的各方面建设最终都应该体现到提高和巩固党的执政能力上来。优化政府职能像一座桥梁,连着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通过改善行为,提高效率,拉近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距离,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政府职能转变以有效的方式解决了“为谁服务”、“谁来服务”和“怎样服务”的问题,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
2.机关党的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具有融合性。建设一支经得起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靠得住、有本事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是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通过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个体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养,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和难点。加强作风建设是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建工作就是要在各级党和政府机关培育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因而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始终是政府职能转变关注的重点和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