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教育 » 正文
创新公安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法
 
更新日期:2020-08-13   来源:   浏览次数:15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公安法学课程体系解决的是框架问题,而决定公安法学教育真正进步的关键环节是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实现教学内容的方法。(一)创新教学内容前文已经论述了

 
 公安法学课程体系解决的是框架问题,而决定公安法学教育真正进步的关键环节是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实现教学内容的方法。
(一)创新教学内容
前文已经论述了公安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该不同于法学院的相关课程,就像杨宗科校长研究的那样,公安法学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公安法学知识是一个以法学知识为基础、公安业务为线索的新的知识体系,在基础法学理论中,突出警察与法的部分;宪法学中突出宪法与公安工作的部分;刑法学中突出犯罪论,弱化刑罚论;民法中突出民法总则;行政法中突出公安行政部分等。这一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是打破了传统的法学知识结构,从新建立知识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困难的过程,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统编公安法学教材,对授课教师来讲也是很大的挑战,但是从公安教育、公安法学教育的长远看,这一步是必须要迈的,一旦这一新体系形成,很多目前公安法学的教学难题就迎刃而解,是一个一劳永逸的事情。
(二)变革教学方法
近年来,大家热衷于讨论教学方式的创新,注重运用网络、运用视频课件等,但是,这些教学方式要发挥作用,除了要求教师对课程领域有深入理解外,还要求教学方法得当,否则,教学方式的创新只能成为短暂吸引学生的手段。因此,要提升教学效果,首先应从教学方法的选择入手。法学学科博大精深,法学教育也比较成熟,我们是不是可以基于近亲缘关系的考虑将法学的教学方法照搬到公安法学教育中?答案是否定的。如前所述,法学教育是围绕培养“法官”展开的,其训练的技能大多有“审判”的影子,而公安法学教育要围绕公安业务展开,训练学生针对事实的法律发现能力。因此需要对传统法学教学方法予以变革。
1.变革讲授法。
公安法学具有法学的特点,很多课程都有大量的基础理论需要系统讲授,这一点不能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而迁就,相反,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强迫”学生建立理论体系,牢固法律基础。当然,确立讲授法的重要地位,并不是说讲授法就完美无缺,不需要改进。根据公安院校的学生特点,公安法学的知识内容,公安法学教学中的讲授法应该更灵活一些,课堂上普遍加入小规模讨论、辩论等形式,笔者在刑法学犯罪的概念和特点这一部分设置过“城市和农村的犯罪类型”这样的话题,引导学生调研、思考、讨论、讲解,通过交流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启发的目的,最后的收获学生自己都很意外,不仅学习了刑法知识,而且对犯罪学知识、治安学知识都是一个巩固,教学效果比预想的要好。同时,理论课堂的讨论还需要深入进行,泛泛而谈,学生不充分准备,或者教师不引导很难达到教学目的,并与公安本科教育的教育层次不符。
讲授法“怎么讲”也很重要,照本宣科的讲授非常枯燥,但是穿插案例、穿插故事讲授就好一些,教师通过精心选择的案例或故事引出理论问题,解释理论难点,这样就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变革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一般包括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这对公安法学教育来讲非常重要,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以下公安职业能力。
首先,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针对事实寻找法条的能力。案例分析的过程是一个模拟的法律适用的过程,学生需要针对案例设定的事实检索适用的法条,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反复训练,即能养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创新公安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法

下一篇: 创新公安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法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