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直观表明,经济发展与生育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且这一认知成为长期以来被人们普遍信奉的规律。从人类生育水平变迁历程也现实的验证了这一规律的真理性。直到18世纪伊始,部分发达国家或地区,经历前所未有的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同时,也伴生了生育率的大幅下降,经济发展与生育率之间呈现高度显著的反向变动关系,似乎现实的打破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口发展这一普遍规律。因此,研究高发展背后的低生育现象成因,对验证“两种生产”理论的当代真理性尤为重要。
(一)经济因素影响生育行为的“合理选择”
“合理选择”是指家庭层面对生育的考虑是在成本与效用比较后所做出的理性的经济行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孩子的抚育成本和机会成本直线上升。一方面,现代“精细化养育模式”,使养育直接成本呈“陡崖式”上升。农业时代,在养育模式上“重数量、轻质量”,导致直接生育成本低,生育意愿高。在工业与城市时代,“精细化养育模式”使直接生育成本陡升。一来,虽然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家庭收入显著增加的同时,也导致人们的消费欲望日益膨胀,竞争(攀比)效应普遍存在,使得生育家庭深陷“现代化养育”的高成本模式中。生育必然会挤占更多的家庭收入,在家庭内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生育率自然随之下降;二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其内蕴的生育成本明显上升,对生育率的压制作用愈发明显,尤其是住房、医疗、教育成本急剧增加,成为重压在人们身上“新的三座大山”,住房、医疗尤其是教育成本的急剧增加,远远超过居民收入提高的幅度,衍生出人们强烈的惧生情绪。
另一方面,女性是生育的主要承载者,女性生育的高机会成本,使生育间接成本日益明显。农业时代,在收入结构上男性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女性生育形成的间接生育成本很低,因而当时生育率水平居高。然而,在工业文明时代,劳动组织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性大量的参与到劳动市场中,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其就业范围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劳动市场中占据着主要职位。妇女在经济上有了比较独立的经济地位,女性经济收入日益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成为满足家庭消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生育行为会对女性的经济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即女性生育的收入惩罚效应,不同程度的影响乃至中断生育女性的职业发展。来自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大量经验研究显示生育女性的收入远低于未生育女性,生一个孩子导致女性收入下降5%-10%。由于生育存在这种“收入惩罚效应”,女性生育意愿无疑会大打折扣。另外,由于婚姻市场上的正向匹配,在高收入家庭中女性自身能力也较强,拥有较高的职业收入和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那么,这部分女性的生育的收入惩罚效应越明显,机会成本较一般女性则更高,相应的生育意愿就越低。
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需求随之水涨船高,相对贫困出现导致低生育。一般意义上而言,经济的增长会增加社会总财富,带动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发展实践却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即同时存在经济增长和贫困化问题并存的现象。这种“增长性贫困”与消费需求的提高紧密相连,正如,《1844年政治经济学手稿》中阐述:“随着生产总量的增长,需要、欲望和要求也提高了,于是绝对的贫困减少了,而相对的贫困可能增加。吃海豹油和发臭的鱼的萨摩耶德人并不穷,因为在他们那种封闭的社会里一切人都有同样的需要。 但是,在一个前进着的国家,生产总量在大约十年内与社会相比增加了三分之一,而工人挣得工资仍然和十年前一样多,他们不但不能保持过去的收入水平,而且比过去穷三分之一。”这种消费需求的提高,反映到生育上即为养育观念的变化,生育成本的提高,从而出现生育家庭的“增长性贫困”,必然导致低生育的出现。
然而,从生育行为的具体收益来看,孩子给生育家庭带来的主要为“心理收益”。并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家庭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功能的外化等,现代父母也不把生育孩子作为家庭劳动力从而增加家庭收入来考虑。因此,“高发展-低生育”现象的出现,并非是因为孩子是“劣质品”,乃是家庭出于成本收益考虑。在高经济发展与高生育成本并存的条件下,在不损害生育家庭物质生活舒适的前提下,“生育质量”替代“生育数量”的趋势日益明显,那么,“高发展-低生育”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