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是教导学生“如何做人”的课程。当前,价值观和人生观尚未完全成熟的“00”后学生深受新媒体的影响,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五花八门的社会思潮冲击着他们的思想,主流价值观受到挑战,教师的知识权威性削弱。“基础”课要真正实现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目标,发挥主阵地的作用,必须打造成一门有知识、有活力、有情怀、有信仰的课程。既要有理论的深度,又要有人文的温度;既要引起学生的共鸣,又要引发学生的共情。②在“基础”课中运用体验式教学,不仅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也顺应新媒体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体验式教学有利于解决“基础”课学生知行不一的问题
知行不一是“基础”课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学生明白道德修养的重要性,理解法律素质的意义。但是仅停留在知识层面,并没有转化为行动的意识和实践。所以,对于已有一定的知识积累,理性思维基本成熟的大学生而言,“基础”课在加强道德与法律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规范向行为的转化。只有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契合时机地引导学生投入体验,对自我、他人和社会进行反思追问,才能形成深刻的感受。从而对教学内容产生共鸣,自觉转化为个体认识,才能真正实行道德认知到道德行为的转变。
体验式教学使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社会实践、生活场景亲历等活动获得感性的认知,这种认知可能与学生原有的认知相冲突,这样就可以引发学生自我反思。通过教师的逐步引导,帮助学生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扭转错误的思维和片面的想法,在体验中形成正确的认知,从而内化为自我的认同。通过学习、感悟,自觉思考成长中的问题,主动构建自己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养,并指导行为,实现知行的有效统一。
(二)体验式教学有利于提高“基础”课的实效性
近年来,各高校对“基础”课教学改革尤其是如何从“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都进行了不同的探索。但是,由于教学目标忽视情感价值,教学过程机械化、教学内容远离学生实际等原因影响着“基础”课的实效性。因为忽视学生主体作用、缺乏体验的“基础”课,即使花再大力气,也很难实现道德完善和生命成长的有效教学。
“基础”课的实效性,不仅体现在把道德和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还要使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幸福感和尊严感,激发起学习的热情,从而收获知识、提升能力、触动灵魂。只有经过情感的渗透,知识才能转化为内在的素质,融入到鲜活的生命中。所以,“基础”课教学不能照本宣科、囿于理论,更不能呆板说教、强硬灌输。而是应富有情感,采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去感染学生。运用体验式教学能把“基础”课较强的理论性、政治性转化为实践性、社会性。因为体验式教学就是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与特点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目标创设教学情境,关注学生困惑的问题,运用多样化的课堂形式,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产生真情实感,并引发相关思考。让学生在享受学习快乐的同时,培养了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体验式教学使学生的学习激情得到焕发,教师教学的热情得到鼓舞。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师生都成为充满情感的生命体,教师富有激情地去教,学生富有情感地去学,在共同体验过程中完成教学任务。这样,“基础”课不仅具有了感染力和亲和力,也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