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学院概念
独立学院一般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3]。独立学院属于非营利的公益事业但其又具有明显的“企业”性质,本质上是私立学院。独立学院的投资主要由私人机构出资,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没有国家雄厚的资金资助,独立学院的教职工福利待遇和生活保障较公办院校还有所差距。
(二)A独立学院教师队伍来源
民办独立学院的教师来源大致分为:一是绝大多数来自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适应能力和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较强,青年教师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对教学和科研都比较有冲劲,但是实践环节较薄弱,缺乏教学经验。二是部分为高校退休返聘或兼职教师,他们大多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但是大部分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比较安逸。三是企业兼职教师,他们具有较强的专业领域实践能力,对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掌握较好,但是在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和教学经验方面有所欠缺。总的来说,民办独立学院教师队伍来源比较单一,对引进高学历、专业领域的人才力度还不够。
(三)A民办独立学院教师队现状
目前,A学院包含11个系部,在校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比例是3:2,专任教师队伍中博士学位教师的占比是0.2%,正高级别的教师占比为3.2%,副高级别的教师占比是7.5%;外聘教师与兼职教师的教师队伍中博士学位的教师占1.8%,正高占19%,副高占6.2%。此外,开设课程的教师还有一部分辅导员、行政人员、领导等。数据表明,A独立民办院校的教师队伍中高职称的教师数量比例较低,一方面反映出在校专任教师的职称晋升较慢,另一个方面也表明独立民办院校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