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后晋时石敬瑭命修唐史,书成,名《唐书》,为与之后宋初欧阳修等人编撰的《唐书》相区别,又称此书为《旧唐书》,“《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所述较为真实。在此书中,赵丽妃不再是清欲的女冠形象,也不是颇有见地、德才卓著的后妃形象,而呈现出颇具儒家风范,居于“家内”的太子之母形象。
“瑛母赵丽妃,本伎人,有才貌,善歌舞,玄宗在潞州得幸。及景云升储之后,其父元礼、兄常奴擢为京职,开元初皆至大官。及武惠妃宠幸,丽妃恩乃渐弛。时鄂王瑶母皇甫德仪、光王琚母刘才人,皆玄宗在临淄邸以容色见顾,出子朗秀而母加爱焉。及惠妃承恩,鄂、光之母亦渐疏薄,惠妃之子寿王瑁,钟爱非诸子所比。瑛于内第与鄂、光王等自谓母氏失职,尝有怨望。”
这段记载出自《玄宗诸子传》“废太子瑛”一节,是《旧唐书》中有关赵丽妃的唯一一处记载。也就是说,张说碑文中丝毫没有提及的瑛母身份,到五代时竟成了丽妃唯一值得史官记录的形象。
这段记录中,丽妃的身份主要是太子李瑛之母,她容貌出众,较早追随玄宗,因生子加宠,后因武惠妃独宠,失宠于玄宗,其子李瑛因之也受到玄宗冷落,为此,子李瑛对她颇有怨言。在整段记载中丽妃没有任何主动行为或是思想,她似一位事事顺从的女性,不争不抢,对夫玄宗服从,对子抱怨也未有表示,得宠得益于美貌和子嗣,失宠是因丈夫宠幸她人,虽身处后宫,却无任何政治意象。可以说,她的整个形象描述都围绕其母亲角色展开,得幸所以生子,生子才得加宠,宠失进而得子怨,且她的活动范围也仅限“家内”。因此,在这段记载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典型居于“家内”的儒家母亲形象。
在《旧唐书》中,这段记载之后紧接着就是惠妃陷害太子瑛,并最终将其赐死的历史事件,即,史官其实是将赵丽妃放在这个大历史背景下讲述的,但从史官的描述看,赵丽妃在这个大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就是被动的旁观,她没有为争宠做努力,也没有对儿子的抱怨有任何表示,她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位毫无力量、对夫对子极度顺从的“居内”女性形象。如若不是拥有“丽妃”这个封号,很难想象史官这里描述的是一位位列次妃的女性。
更让人疑惑的是,由前张说所撰碑铭可知,丽妃是以道士身份下葬的,古人对死后身份历来看得很重,如太子瑛定要写成“废太子瑛”,武惠妃要写作“贞顺武皇后”等,但是全书对丽妃身份的描述仅是“瑛母”,对女冠身份只字未提。这与张说的描写截然不同,张说为了体现道士身份,甚至整篇墓志都未提废太子瑛。
究竟为何后晋史官要将赵丽妃描述成一个居于“家内”的母亲形象,而非如唐代张说般塑造一位虔诚道教的女冠后妃。要弄清这一点,就必须了解五代后晋时的历史背景。
首先我们有必要继续追踪太子之位争夺的故事,废太子瑛被废杀、赐死后不久,惠妃也因杀害三皇子怖而成疾、不痊而殒,可惜的是,最终寿王瑁并没有被立为太子,继位的是元献杨皇后所生的肃宗李亨。其实在惠妃去世之时,废太子瑛一案已是人尽皆知的冤案。代宗宝应元年(762年)时,废太子瑛一案终被昭雪平反,瑛复为皇太子,兄弟瑶、琚也复赠为王。因此,两百年后的后晋人无需再如张说一样,要向当时的朝臣透露玄宗的政治意图,且在他们看来,惠妃杀害皇子已是不争的事实,是应该谴责的对象,而她的对手废太子瑛在政事上并无大过,且于死后二十五年才被平反,于情于理都应给予同情、正面积极的评价和形象。如此,丽妃生子瑛就是一件应该大力赞扬之事,而非刻意避讳之文,且为与惠妃的干政、谄媚、狠辣做对比,警示当世,史官们就定要将丽妃书写成一位温顺贤良、正面积极的后宫女性。
其次,从后晋现实的政治情况看,后晋自建国以来就一直处于动乱状态,外有契丹、内有叛乱,晋高祖石敬瑭虽有六子,但五子均早死,其中2子死于战乱,余下的石重睿年幼,高祖临终前托孤于冯道,“盖欲冯道辅立之”,但及高祖崩,“冯道与侍卫马步都虞候景延广议,以国家多难,宜立长君,乃奉齐王重贵为嗣。”继位的出帝重贵到后晋灭国之时也只有二子,石延煦和石延宝,因此,后晋皇室存在严重的子嗣不足情况,这也使得刘昫等人更加关注后妃的生育,因此,突出丽妃的母亲角色也有隐喻后晋当朝之意。
最后,五代时的社会价值观与玄宗开元时期已有了很大不同,突出表现在对女性品德的判定标准以及对宗教态度的不同。随着安史之乱对社会的巨大冲击,思想界也掀起了对社会秩序的重新思考,“华夷分离”日趋明显,文化自此整体转向“内向化”,在此背景下,韩愈等发起了“复兴儒学”的运动,儒家的主体地位再次凸显,三教融合进入全新阶段,道教、佛教等宗派积极吸收儒家价值观,力图将自己改造成中原正统思想。由此,自唐中后期起,中国的三教融合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以儒为主。五代时,这一趋势继续发展,唐前期对个性的褒扬,对现实的享乐逐渐变成后期对行为规范的重视,对个人社会、家庭角色的看重。唐后期《女孝经》、《女论语》等女性规范书籍的大肆流行突出表明了这一时代的特点。
具体到后晋史官,他们的书写代表朝廷之观点,虽然当时最高统治者石敬瑭本人“慕黄、老之教,乐清净之风”,并多次召见道士询问治国之道,但皇室与道教的关系已发生根本变化。最为明显的一点是就是随着李唐王室覆灭,道教原有的“国教”地位不复存在,道士已不再是皇室成员正统性的标志,因而政府此时无需刻意在思想价值上对道教有所偏向。而与此同时,目前正处在内忧外患的动乱时期,朝廷的首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因此,他们突出强调的应是个人应该遵守的规范。对于后妃女子而言,她们最重要的职责自然是生育子嗣,这是礼制、法律的明文规定,也是儒、道等思想均为认可的观念。由此,在后晋史官观念中,丽妃最值得书写的就是她居于“家内”的太子之母形象。而当这一形象的书写进入官方正史也就从侧面表明在这一时期,文人士大夫们评判女性价值的标准发生变化,女性从夫从子的“居内”形象已超越了她们个人的信念、职业。
因此,到五代后晋时期,出于对丽妃本人的同情及勘育后世的目的,史官们努力将丽妃刻画成一个堪称当世典范的女性形象,在对女性从夫从子的“家内”角色高扬的社会背景以及后晋皇室少子的现状下,在《旧唐书》中丽妃就被塑造成一位顺从的太子贤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