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层管理主导的评价体系,评价目标以结果为导向,评价过程以行政权威为合法性依据,以工厂计件的评价方式、以统一规格的评价标准来对高校教师的学术活动进行考核,如此僵化的评价模式与高校作为学术组织的特征背道而驰。
(一)评价功能的异化
从教师评价的功能来看,目前的教师评价制度以鉴定、选择、定级、奖惩晋升等为主要功能。不可否认,奖惩评价机制在短时期内能产生一定外部的刺激和激励作用,但正如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爱默比尔所说,内在动机是创造力的心理学基础,只有当人们对工作本身满意,并被工作的挑战激发,才会表现出最大的创造力,而这是外在的压力无法做到的。所有的职业中,教师是最富有创造力的职业之一,能否激励广大教师始终保持较高的内部动机,始终保持开放的心态,始终富有创新、敢于挑战,这应该是衡量教师评价机制好坏的标准。而目前的教师评价制度主要着眼于教师过去已具备的素质、已承担的职责和已取得的工作成就,过于偏重评价的奖惩功能,忽视了教师作为个体的内在动力和主体价值。如何通过有效的评价机制,既激励教师专业发展,又布局学校整体发展,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是评价体制改革中必须要深入探讨的重要方面。
(二)评价方式的异化
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打上了深深的科层制管理的烙印,体现在评价管理制度中的特点之一就是高校教师的量化考核。毋庸讳言,量化考核已经渗透到高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管理部门制订主观的量化考核指标,通过程序的“合法性”,运用“同一把尺子”对本质上充满多样性、创造性、非标准化的学术活动进行量化考核,上级部门通过量化指标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而教师则处在“金字塔”式考核机制中的最底层,在整个考核机制中,教师没有话语权,但是量化考核的结果却决定了高校教师的晋升或降级,甚至生存或死亡。在笔者与高校教师的访谈中,不少教师提到了高校“不出版即死亡”(Publish or Perish)的潜规则,甚至有些老师戏称自己为生产线上的工人,若达不到规定的“生产数量”,即面临考核不合格、降级、职称无法晋升的窘境。因此,为了达到量化考核的“数量”标准,高校教师不得不迎合评价的标准,从事一些毫无意义的所谓“学术研究”,完成一些毫无价值的所谓“学术成果”。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科层管理的逻辑起点是“通过非人格化的层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本身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高校的学术活动不同于生产产品,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富有极大的自主性、创造性与不可预测性,具有科层管理无法企及的复杂性,教师的劳动不可能简单量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师的教学科研有一定滞后性规律,教师评价应该遵循教学与科研的普遍规律性。比如科研需要一定的周期,科研没有捷径可走,片面追求“短时的、快速的”科研成果只会导致科学研究的功利化倾向。另一方面,量化考核不利于发挥教师的个性化、创造力。教师的备课、授课、教书育人的方式方法、科学研究等工作是充满创造性、个性化的过程,每位老师具有其鲜明的个性和特点。而量化考核潜移默化地引导教师遵循统一的模式,不利于教师的创造性和学生个性化的发展,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教师风险极大,创新能力得不到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