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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益类债券与龙江健康产业的对接
 
更新日期:2020-10-15   来源:   浏览次数:18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项目收益类债券对接健康产业的运营模式1.设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依据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由

 
 (一)项目收益类债券对接健康产业的运营模式
1.设立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方依据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由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对此进行监督。
2.确定付费机制
确定付费机制实际上是确定项目未来的收益来源,为项目收益类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奠定基础。PPP项目的付费模式分为三类:一是使用者付费,二是使用者付费加一定政府补贴,三是政府付费。
3.债券发行上市
项目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发行。发行主体评级不限定,主要考虑债项评级。
4.债券制度保障
债券发行融资之后,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保障资金使用、投资者权益的安全。首先需要设立相应的资金专户,以保证资金在相关主体之间进行“融资-投资-项目收入-本息偿付”的封闭流动,减少资金不合理运用的风险。同时根据我国在增信方面的要求,必须设置差额补偿人机制,保证还本付息的足额实现。除此之外,信用评级以及投资人保护机制的安排也应该实现配套设置。
5.债券还本付息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按约定比例划归偿债资金专户,到期按照还本付息总额转至债券托管人,如果资金数额不够,则由差额补偿人进行补足,保证对投资人本息的足额兑付。
(二)项目对接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1.信息披露风险
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但信息披露的主动权掌握在发行方,发行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可能会在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等方面对投资者进行隐瞒,增加资金使用及项目整体的风险。
2.资金管理风险
项目收益类债券的资金管理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募集的资金应保障用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另一个是项目运营产生的收益应保障对投资者进行还本付息。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建设与经营风险、债权代理人的水平限制等原因,可能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有效性不高的风险。
3.债券监管风险
目前我国的项目收益类债券实行多头监管,国务院、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等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由于业务交叉或协调配合等原因,可能造成分工不合理、监管出现真空、发债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项目对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在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下,发行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进行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此来改善项目收益类债券的市场环境,搭建相对对称的信息平台。
2.提高建设运营期评估水平
项目公司应聘请专业水平较高的债权代理人或者相关专业机构对资金的使用和各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此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安全风险。
3.建立项目收益类债券自律组织
政府在存在监管纰漏的情况下,设置专门的自律组织,可以有效弥补自身监管的不足,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保障债券市场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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