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的概念
“互联网+”属于当今社会中全新的一种经济形态,它可以将配置生产要素过程中互联网的集成以及优化功能最大化地发挥出来,从而将经济领域与互联网进行深度、创新的融合,进而使实体经济生产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最终形成将互联网当作实现工具以及基础设施的全新经济发展形态。
在实际创新中,“互联网+”主要是将现代的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业与包含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物联网在内的各类信息技术进行创新性的融合,使新兴业态得到全面发展,为民众创设出新的生活环境,支撑各领域产业的智能化发展,最终全面提升我国整体的社会经济。
2“互联网+”的主要特点
(1)法制经济:“互联网+”属于一种在市场经济基础上构建的新型法制经济,对于从法律层面保护创新更加重视,这使得保护知识产权的整体范围得到了全面增加。
(2)跨界融合:“互联网+”属于一种开放、跨界和变革,更是一种整体创新。在跨界融合的过程中,使得创新拥有更牢固的基础,并且有效带动了智能化的发展,同时使研发与产业化的连接更加紧密。此外,跨界融合也提升了市场中各方的参与度,甚至会使客户转变为合作者。
(3)连接一切:在以往,网络连接具有一定程度的层次性,连接性也各有差异,这便导致不同连接都有价值上的差异。对于“互联网+”而言,对一切进行连接使其发展的主要方向和目标之一。
(4)创新驱动:在以往,我国的传统资源驱动方式为粗放型,其增长如今已很难适应新时代。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得益于互联网资源的丰富性,其能够帮助社会各个领域将创新力量充分发挥出来。
(5)尊重人性:在我国,面对新时期各方面的冲击,只有各部门只有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才能够使文化、科技、社会以及经济取得全方位提升和进步。在“互联网+”背景下,只有对人性予以足够的尊重,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稳步上升。
(6)结构重塑:社会原本的文化、社会、地缘、经济结构早已被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所打破,在互联网的普及下,社会很多结构及其功能都逐渐发生了转变。
(7)开放生态:在“互联网+”大环境里,由于互联网自身就是开放的,这使得“互联网+”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将以往诸多对创新有所制约的因素剔除,最终使创新得以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