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静农乡土小说中,女性民俗在婚姻习俗中体现的最为明显;此外,在称谓民俗、衣饰民俗、心意民俗中也多有女性民俗的表征。
(一)婚姻习俗
台静农以其家乡六安霍邱真实存在的女性民俗为蓝本,在其乡土小说中再现了当时存在于皖西北地区的多种婚姻习俗。在这些堪称为畸形的婚姻习俗中,女性被逃不开的民俗裹挟着,无奈地承受着其带来的痛苦的打击。
1.冲喜
冲喜是一种典型的旧时婚姻习俗,有钱人家的少爷病重时,往往通过办喜事来驱除病魔,以求病人转危为安。台静农的小说《烛焰》就是对这一婚俗的描写。吴家少爷病危,托人向翠儿的父母求亲,以求达到冲喜的效果。翠儿的父母虽也因吴家少爷病重而犹豫过,最终还是因为吴家家世好以及“女儿毕竟是人家人”的传统观念答应了这门亲事。但翠儿出嫁没几天,吴家少爷就病逝了,翠儿成了寡妇。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封建宗法制社会的历史,在这种社会氛围中,“未嫁从父,出嫁从夫”的女性民俗深深影响着封建时期的女性们。翠儿也曾哭泣来表示对冲喜婚事的不愿意,但不论她怎样惨痛的哭,还是敌不过父亲一句“女儿毕竟是人家人”。而且,当时周围的人们都认为冲喜是很平常的事。在父母之命与社会环境的重压之下,翠儿毫无反抗的余地,只能被“拖送到恶命运的领土去”。
2.卖妻
卖妻,是旧时买卖婚姻的一种形式,即在家庭贫困,无法继续维持生活的情况下,丈夫可以把妻子卖于他人为妻。在台静农小说《蚯蚓们》里,霓虹县遇上罕见的荒年,农民们颗粒无收。村民李小向地主讨借贷无果,为了一家三口的生计,只能签字画押,以“四十串文正”把妻子卖给赵一贵。这里虽然是李小妻子不愿意随他一起逃荒,但也情有可原:逃荒路上凶多吉少,他们还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作为母亲,她不敢轻易踏上险途。而且,从卖妻前夜“伊伤心的叹息”、“伊是在啜泣”可以看出她也并不想被卖出。但在那种情形下,她只能像商品一样,明码标价,被丈夫卖给别人,以给孩子找到一个可以吃得上饭的家,以给丈夫换来可以维持一段生计的钱。在这里,她看似已经找到了可以糊口的地方,可本质上她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价值与尊严,完全沦为男人的所有物,可以像其他物件一样在需要的时候被卖出。她带着孩子被卖给赵一贵,婚后会不会受虐待,以后会不会又被卖出,都是她所不能掌控的。此外,另一篇小说《负伤者》也涉及了卖妻的婚姻习俗。
3.转房婚
转房婚指女性在丈夫去世后嫁与丈夫的兄弟或其他男性亲属。台静农小说《拜堂》叙述了哥哥去世一年后,弟弟汪二在同村妇人田大娘与赵二嫂的见证下,与已有四个月身孕的寡嫂汪大嫂在半夜子时偷偷拜堂成亲的故事。“同嫂子拜堂成亲,世上虽然有,总不算好事。哥哥死了才一年,就这样了,真有些对不住”,作为当事人的汪二尚且这样想,村里其他人对这不光彩的事的看法可想而知。所以汪大嫂是忍着巨大的羞耻与汪二结合的,这从她去求田大娘证婚时尴尬到不知如何开口就能看出。因为“不算好事”,就连拜堂都得在半夜子时偷偷摸摸地进行。即便如此,对汪大嫂来说这种境遇或许都算是不错的了。因为丈夫去世,她要么守寡到死,要么被夫家卖了,“凑个生意本”。
(二)称谓民俗
台静农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大多没有完整的姓名,只是由姓氏加排行拼凑而成。未出嫁的由自己的姓氏加排行构成,如“吴二姑娘”(《红灯》);已嫁为人妇的则由丈夫的姓氏加排行组成,如“汪大嫂”、“赵二嫂”(《拜堂》);夫死之后,依附于儿子的名字和身份来称呼,如“得银娘”(《红灯》)。这种在家从父姓、出嫁随夫姓、夫死随子名的特殊称谓,让女性形象本身的性格特点被淡化,使其自身主体形象变的模糊,而突出其对男性的依附性;反映出“三从四德”观念下的女性命运史。
(三)衣饰民俗
台静农乡土小说中,不同年龄的女性的衣饰各有其特点。年轻女性的衣饰多是颜色鲜艳、款式较颖的,如吴二姑娘的“凤头鞋是同小划船一般地向上翘着”;而年老些的女性的衣饰则往往颜色较暗,如田大娘的“老蓝布褂”(《拜堂》)、四太太的“蓝布褂”(《新坟》)。
此外,女性在不同的民俗仪式中也要有不同的衣饰。在丈夫出殡时要穿“白服”(白色孝服),《烛焰》中的翠儿就是穿着白服给丈夫送葬;丈夫死后一年虽无需穿白服,但仍要穿白鞋,《拜堂》中的汪大嫂在汪大去世一年时仍穿白鞋。而在拜堂时,哪怕是叔嫂半夜子时偷偷拜堂,也要“穿戴周周正正”、“扎头绳也要换大红的”,还要戴几朵花(《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