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走全域旅游发展的新路子作出指导。树立全域旅游规划理念,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把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纳入同级旅游总体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将农业发展规划特别是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与城镇发展规划、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实现规划的相互衔接,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考虑本地区乡村旅游资源的状况、特征及空间分布,旅游服务对象的类别、兴趣和需要,当地的经济文化背景、旅游容纳能力、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作用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因素,划分不同的旅游功能区,提炼培育特色实现互补发展。坚持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乡村旅游优先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优先覆盖,通过“三通”“四改”“四保”加快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培育旅游特色,推进产业联动集聚发展
依托农事活动、农家庭院、自然景观、乡土民俗等资源,充分发挥农业、林业、水利等资源要素与旅游的叠加效应,培育生态农业观光、乡土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特色项目,推进休闲农业、森林旅游、水利观光等产业联动融合发展。按照乡村旅游“一镇一品、一村一景、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推出生态农业园、民俗文化村、主题庄园、养生保健园、精品民宿村、自驾车营地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并形成集聚发展。就南陵来说,以乡土民俗、田园观光、人文历史、餐饮休闲为主要特色,重点发展霭里、板石岭、峒山阮、八都何、龙山等特色旅游村,形成丫山、大浦、小格里、乌霞寺等乡村旅游集聚区,运用产业融合与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形成旅游聚集效应。
(三)加强乡村旅游资源保护
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以“无碍自然文化景观”为原则,科学开发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造成破坏。生态保护:推广新能源,保持乡村空气质量。保护水体环境,集中处理乡村生产生活与旅游接待产生的污水垃圾,保护田园生态环境。文化保护:切实做好古村落、古建筑和古通道等特色乡村聚落景观的保护工作,加大对宗祠、牌坊、寺庙、名人故居的保护力度,防止“城市化”和“园林化”破坏,不断挖掘其历史文化内涵。组织文艺创作者对当地历史人文资源深度梳理挖掘,形成村铭、村志、族谱等传承文化脉络,恢复地域乡土风情记忆。就南陵来说,加强十兽灯、目连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弘扬剪纸、捏泥人、竹编、雕刻、藕糖制作等民间工艺,接续乡村文化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