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证书制度”的提出既顺应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源于职业教育文凭制度的缺陷。职业教育文凭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技术技能缺乏
在我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属于不同部分管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学历证书则隶属于教育部管辖,在管理上缺乏两部门协调机制,未能建立起二者之间等量互换关系。而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又涉及产业部门、人事部门、行业协会等,各部门合作机制没有形成,给职业教育管理带来了极大难度。二者长时间的分离,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
(二)单一文凭制度的弊端
职业教育单一的文凭制度在长期运作过程中,显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文凭是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相关课程或实习实训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凭证,它代表了学习者完成了必要学习时间,经过了专业学习过程,不过文凭只代表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并不完全与能力对等,就业市场长期将文凭作为就业门槛,忽视了技能等级证书的作用,长此以往造成文凭价值“膨胀”,技能等级证书“贬值”。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办学层次还集中在中低水平,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建设欠缺。目前我国职业院校一般能够颁发中专和大专文凭,不过当前就业市场呈现出越来越高的学历要求。与普通本科、研究生学历相比,职业学校所颁发的证书“层级”较低,无明显优势。此外,许多职业院校仍然遵循类似传统教育的办学路径,“轻实践、重理论”,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学习与从业分离,或者只重技能,忽视必要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职校毕业生在学历层次低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技术技能上水平上又无明显优势,造成职校毕业生在就业时无任何竞争力。
(三)文凭制度的封闭性
我国现行职业教育主体是学校职业教育,要求学生按照固定学习年限、规定的学习科目、既定教学设计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开放性较低。对于那些已经走向工作岗位的成人来讲,虽然他们具备高技术、技能水平,但想要获得职业教育学历文凭有很大困难,这显然无法适应我国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提升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需要。
(四)教育与培训结合的需要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教育产生于不同的体系,职业资格证书产生于生产体系,而职业教育产生于教育体系。但是二者有着天然的、极其密切的联系,一方面,职业资格证书建设可以有效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不同专业设置能够对接不同类型技能鉴定,促进不同行业技能鉴定实施。“1”与“X”共建恰恰体现了教育与培训结合,“1”反映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 “学校教育”的共性特征,“X”反映了职业教育自身所具有的本质特征,也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类教育的本质规定性,是一个人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