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然”教育学说
中国古代有教育 “尽性说”。顾宪成《东林会约》提出四要,第一就是要知本。“知本云何?本者,性也。学以尽性也。尽性必自识性始。性不识难以语尽,性不尽,难以语学”。李顒(1627-1750)清代,《二曲集》中的《悔过自新说》认为,人性“得天地之理”“本至善无恶,至粹无瑕”。但为“气质所蔽,情欲所牵,习俗所囿,时势所移”,逐渐受到剥蚀迁流,以致堕落为“小人”。但其本性“譬如明镜”。教育就是要刮磨洗剔,以明心见性。王阳明认为心的本体就是良知,教育应该“致良知”。当王阳明的学生问他“而必待于学邪”,王阳明说:“昏蔽于物欲”。教育的作用就是去除“昏蔽”,恢复善良之本性。无独有偶,西方也有此说。法国的卢梭(1712-1778),提出“自然教育”,认为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由、平等、独立,能适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自然人”。卢梭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身心发展的束缚,要求教育要“遵循自然,跟着它给你画出的道路前进”即“按照孩子的成长和人心的自然发展进行教育”,使儿童的天性得到发展。瑞士的裴斯泰洛齐(1746-1827),在《林哈德和葛笃德》一书中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全面、和谐地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教育的主要原则就是要遵循自然,符合人的发展的自然顺序和永恒不变的规律,使其得到锻炼和发展。俄国的康.德.乌申斯基(1824-1870)的《人是教育的对象》一文认为,教育的第一要务就是了解教育对象——人。一个教育者应当力求了解人,了解他实际上是什么样,了解他的一切弱点和伟大之处,他的一切日常琐细的需要,以及他的一切伟大的精神上的要求。托尔斯泰(1828-1910俄国)《国民教育论》批判统治阶级教给人们的并不是人民所需要的。他们为了自己的目的压抑儿童的天性。一个儿童常常表现出来在家里和在街道上笑容满面、活泼愉快,富有求知欲。到处寻求教诲,如同寻求快乐一样。而在课堂上,却表现出疲倦、恐惧和烦闷,痛苦而身态蜷缩,单调而生硬地重复别人所说的话,他的心灵像蜗牛一样躲藏在自己的壳里。英国的沛西.能(1870-1944)《教育原理》认为:一切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帮助人达到最高的个人发展。为每个人获得使个性得以圆满发展的条件,使他们对人类作出充分而又具有特色的创造性的贡献。教育的任务是加强人对个性的尊重,不把学生看成个人财产。博尔诺夫代表文化教育学派,在《教育人类学》一书中认为教育必须转变过于务实的作风,重新回到人类精神的本原当中。雅斯贝斯认为,教育有一种“本真意识”,在《什么是教育》一书中,他论证了文化教育学派的陶冶理论,把精神陶冶作为教育的中心价值,认为教育首先是一个精神过程,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科学过程。这些理论都强调了保存和发展人的天性的重要性。都认为不应该以培养人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能力而伤害人的天性。
2、“应然”教育学说
而另一类学说是贤人说。如中国晚清王相(1624),编《女四书》,主张教育德才兼备的贤女子,提出“母仪”“慈幼”的教育。康有为(1858-1927)《大同书》,描述了一个人人平等的民主世界,并且描绘了一个未来世界的蓝图。大同社会的教育理想,包含在育婴院、小学院、中学院和大学院四个部分中。康有为主张教育机会均等,全民共享教育,主张学生全面发展。王国维(1877-1927)《论教育之宗旨》认为教育之宗旨在于培养“完全之人物”而已。所谓“完全之人物”即是指一种能力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才。就是身体和精神“无不发达且调和的人”。他把人的精神能力分为“智力”“情感”“意志”三个组成部分。与此三者对应的是真、善、美。“真者,智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具备真善美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即必需有培养智力的智育,培养意志的德育,培养情感的美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