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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初期存在的问题
 
更新日期:2020-11-04   来源:   浏览次数:22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在我院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过程中,中心在管理制度、师资队伍的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实验室经费预算与执行、实验实训课程体

 
 在我院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过程中,中心在管理制度、师资队伍的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实验室经费预算与执行、实验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等多个方面存在着问题,尤其是与非公安院校成熟专业的实验室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实验室管理制度方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初期的管理权设置不合理,几度变更;此外,实验室安全制度也有着较大的缺失,无标准缺规范;实验课程的开课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监督体制,开课率低;在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方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仍然缺少开展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相关的大型仪器,并且部分仪器设备陈旧更新较慢,缺少可靠的项目资金进行添置和更新,同时已有的大型仪器设备有存在使用率低又缺少开放共享平台问题;在实验室经费预算与执行方面,实验室日常维护和课程开设所需耗材费用采用平均化一刀切的模式,很难维护实验室正常的维护和运转,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急需维修时实验维修经费更是显得捉襟见肘;在实验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方面,由于专业深度和专门人才的缺失等多种因素导致实验实训课程得教材质量参差不齐,实验实训内容设置不专业,缺少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相关问题出现的原因在于我院升本时间短,实验室方面的基础较为薄弱(实验室的基础薄弱问题是公安院校中实验室建设的通病),并且由于缺少相关方面的管理经验和人才短缺导致在顶层设计时往往忽略实验实训场所和实验实训课程的建设。此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缺少专业的实验技术人员,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训课程捆绑一体,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设的缺少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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