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宿发展的原因
1.振兴乡村战略的助推。民宿是基于当代互联网技术和第三方服务平台为主要线上获客渠道而发展起来,以闲置资源共享为特色的新兴业态,对发展旅游业和繁荣乡村经济、增加居民收入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部署,给民宿业注入了新的生机。越来越多的城镇游客追求乡村美景和田园生活方式,体验深度原乡文化,民宿成为他们的首选。农民通过闲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营创收,也是“互联网+精准扶贫”战略的体现,有利于乡村脱贫,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对于城市而言,“互联网+”背景下数字化共享经济成为一大潮流,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2.政策红利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民宿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政策红利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农家乐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为民宿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民宿提供了一个更具魅力的新型住宿选项,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市场前景广阔,极大推动了民宿业发展。
3.民宿自身优势。民宿一般为家庭住宅,其装修风格可为游客带来“家”的氛围,并具有不同地域的原乡风土文化元素,一般都配有厨房厨具和调味品,这是传统酒店所不具备的。许多民宿是房主的副业,属于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其经营收入属于边际收入,家庭成员兼做服务员,减少了传统酒店的房租和人资成本压力,经营风险极低,在价格方面具有传统酒店无法比拟的,
(二)民宿发展中存在的治安问题
民宿兴起的同时,逐渐显现出诸多亟待整饬的安全问题。民宿因兼具旅馆和房屋租赁双重特征,法律定位模糊,缺乏统一明确标准,经营者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可避免地出现较多安全隐患。民宿业主为谋取经济利益容易出现不当经营和违规操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得不到切实有效保障,容易和周边居民产生矛盾纠纷,增加治安风险,也容易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治安隐患。结合南京地区民宿情况调查问卷和各共享平台消费者评价情况统计,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1.共享平台不能有效履行实质性审查义务,房源信息虚假或夸大欺骗消费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共享平台容易受利益驱动而降低审查门槛,并设置众多专业化免责条款来规避其法律风险,对房源几乎不履行任何实质性审查义务,由房主自行填报承诺。以共享平台代表“爱彼迎”在南京地区发布房源信息为例,通过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账户即可注册成为用户,在个人主页点击发布房源,填写建筑类型、内部硬件设施情况,上传房源位置和照片后即完成了房源信息发布,注册发布全程无专业的房证审验、经营资质审核、消防安全审核、发布人身份验证等实质性审查环节,意味着任何人都可随意向公众发布房源信息。民宿业主向公众发布房源时缺少审核机制,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或夸大宣传,如上传美化过的图片、描述的地理位置与实际不符等,存在着一定的商业欺诈行为。调查问卷结果显示,49.77%的消费者反映其在南京所居住的民宿与网上预订时了解的情况存在不一致,仅1.4%的消费者认为宣传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
2.无证经营现象普遍,治安管控难以全面到位。当前公安部将农家乐、民宿列入旅馆范畴,民宿开办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按照旅馆业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一方面规范申报流程相对复杂,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民宿多为居民私有住宅,消防安保及建筑安全很难完全符合正规旅馆的相关审批条件,乡村民宿用房大多为农村集体房产,难以获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民宿在共享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时门槛极低,故很多民宿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没有向公安机关申报备案,具有极大的隐蔽性。
3.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易滋生违法犯罪。当前民宿业在经营中,普遍没有与消费者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有像旅馆业对房客身份进行标准化登记管理,与公安机关没有建立关联平台,脱离监管。民宿业主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为多揽客故意不作为。调查问卷结果显示,51.16%的人在南京入住民宿是通过门禁密码自助入住, 95.81%的人反馈自己入住民宿时没有接受身份信息核查,仅4.19%的人反馈入住时接受身份证读取机器验证个人信息。实名登记制度不能落实到位易滋生违法犯罪,成为不法分子的藏身之所,甚至沦为赌博、卖淫、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