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通过艺术表演的展示来调动观众的“情绪共鸣,启发他们的思维,使他们在剧情的冲突与动荡中最终达到认知的协调”;教师用理论和思想塑造学生,使他们能够成为符合国家、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表演并非单纯的艺术展示,其内涵在于表达剧作者、表演者的观点,引起观众的共鸣;思政课并非单纯的知识教育,其内涵在于通过课程教学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表演是在剧情展示的情境中渗透其目的的,而非通过演员或导演等对观众及自身的要求,思政课同样类似,“对学生学习行为起主导作用的常常不是与学习目标或教师要求相联系的终极性动机,而往往是与情绪追求相联系的情境性动机。”这种情绪最直接的影响来源于教师,这种“情境性动机”则源于教学中的“表演”。表演与思政课的耦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主体和内容。表演的主体是人,包括演员和观众,既不可把二者以“主”、“客”的关系对立起来,也不可认为这是“复数主体”。因为表演是主体间活动,演员和观众是共生的,相依赖而存在,而复数主体则是将其相区别而分离。思政课教学也是如此,教学的主体是人,包括教师和学生,思政课教学同样是主体间活动,不能用主客体将师生对立,也不能用复数主体将师生分离。表演的内容或是现实世界中发生的,或以现实世界的事件为蓝本,通过艺术创作,加工整理而得(历史传承而来的也是如此),反映社会生活,是一种精神财富。思政课教学的内容是社会生活中各种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知识的升华总结,或是对历史传承的精神财富的当代展现,即一种当下的“表演”。
第二,特征和手段上。表演不是具体事件的直接再现,而是一种具有形象展现、情感投入、艺术创作特征的艺术形式。这就对演员的表演手段提出了要求,演员需要通过语言、动作、神态、服饰等展现人物形象,表达人物的内心情感,展现故事的情节、内容,以来源于生活的丰富素材通过演员的表演展现出高于生活的内核。思政课教学也不是冰冷的书本知识的“直出式”再现,也具有表演的特征,即要求教师用生动的语言、适当的教态,必要时借助直观的、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辅助工具,来展现来源于实践的知识内容,并通过教师艺术加工展现出理论知识的高度。
第三,传输过程的要求。表演像一个信息传输的过程,一方发出信息,另一方接受信息。但它又与信息传输过程不同,信息传输对信息的发射器和接收器都有要求,其最高水准就是无损传输,即“不失真”。而表演对演员和观众也有要求,要求演员能合理表达剧本的情节和内容,并通过自己的体会和情感融入将其升华。而且,观众关注的不只是演员在舞台上的表现,同时也关注他在生活中的表现,尤其是演员的品行。对观众的要求则是他要有接受演员所传达信息的基本常识。但表演不存在无损传输,无法判断所谓“失真”与否,因为“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观众对人物、情节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这一故事的内容则是确定的。思政课教学也是如此,教师不能照本宣科,也不能缺乏对知识理论的认知,因为教师不是传声筒,不是扬声器,更不是播音员,而是应该通过自己的理解将理论知识进行加工创造,以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习惯。教师为人师表,学生所关注的不只是教师课堂上的理论知识,也有其在课堂外的、生活中的表现,这就对教师自身的素养提出了要求。对于大学生,若没有初高中的知识理论的积淀,无法进一步理解思政课程的理论,这就是对学生的要求,要求学生以互动主体的身份参与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