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最具有可持续、道德性、正当性的生存和发展模式是互养模式。所谓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良性的循环成就了自然界和人类文明。通识与专业本就互为相生。正因为有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著名人物亚里士多德,才有后来在此基础上的分学科研究和发展。同样,在此基础上的专门学科的发展又进一步为跨学科和融合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伦理学和法学都是以正义为转移的。伦理学研究个人的善,政治学研究人群的善。政治学的善就是正义,而法律的最后目的也是为了达到善德和实现正义。到古罗马时期,出现五大法学家和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才相对独立出来。但法学的发展从来都是受到哲学和政治学的影响或引领。而当代遍及几乎所有人类活动领域的立法,都是建立在对这些领域的科学认知和探究之上,立法是一项高度综合性的技术,每个具体领域的专家又构成了科学立法的重要基础和衡量要素,尤其是一些技术性、科学性很强的立法更是如此。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专家论证也说明专业对综合性的共同政策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任何专业领域的发展都无一不与整体的社会状况息息相关,没有对国家政策、世界大势、社会需求、文化习俗、消费习惯、经济形式等的全面了解,再好的科技研究和产品创新都有可能是缘木求鱼,南辕北撤,为时代和大众所抛弃,或者相反,成为祸害公众的危险技术或产品,如毒品的提炼技术即是名例。所以,通识教育和卓越的专业人才培养是一个彼此相依、守望相助的共同体,是一体两面的发展共同体。由于通识教育受时间和其他条件的制约,并且需要兼顾学生未来专业提升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在保证总量的前提下适时增删有些课程,加大切合新时代和引领未来发展的新课程、新的教学方式和新的研究方法。
依法学专业为例,随着法律在国家治理、文化交流、社会治理和个人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各方面的依法治理和知法用法变得更加公共化化、生活化、常态化,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跨学科的研究和通过不同的视角看法律极大地拓展了理解法律空间,丰富了法律权威的论证方式。法律人也不再是只知道法律和只研究法律的人,法经济学、法人类学、法社会学、法律与文学、法律与宗教、法律与政治、法律与哲学、法律与医学、法律与道德(伦理)、法律与科技、法律与数学、法律与语言学等跨学科研究或与其他领域的关系日趋受到重视。通过其他的社会现象可以多维度透视法律,理解法律的生成、实施、效果及对人们行为、社会其他类型规范和现象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代的卓越法律人才所需要的通识教育是一个应该涵盖几乎所有其他学科基础知识的知识体系。通识与专业从来不是孤立和静态的,而更应该是一颗树变成参天大树的过程中树根与树身的关系,树身愈是高大,树根扎得愈深。通识类知识越是博大,法律或法学领域的建树就越高。“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而后“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报任安书》》成为一个成功的法律人士,无论是理论方面的还是实务方面的,都必须是通才基础上的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