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教育 » 正文
浅谈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的多重困境
 
更新日期:2020-12-04   来源:   浏览次数:10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观念认知的困境社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城乡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效抓手。社区教育虽然取得顶层设计的认可,但终身学习的理

 
 (一)观念认知的困境
社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城乡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效抓手。社区教育虽然取得顶层设计的认可,但终身学习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基层政府对开展社区教育服务的重视程度不足。社区教育服务具有较强个人收益的竞争性、排他性准公共产品,强调国家和个人合理分担成本,因此可能在政府干预优先次序等级中排在比较后的位置,容易导致经费供应不足。纵观社区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明显看出,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都与各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密不可分,政府的高度重视才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目前,我国许多地市成立以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工作体系和领导小组开展社区教育服务,举办各式各样终身教育活动周等活动。这些为了开展而开展的活动就会增加严重的行政化色彩,存在形式主义倾向,而缺乏内涵,难以与社区居民实际的教育需求相联系,社区居民自发的各位教育活动又没有与社区教育服务相结合。因此,社区教育工作的牵头部门及协同部门对社区教育的本质认识比较模糊,对社区教育工作涵盖的内容认识片面,对社区教育工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认识短浅,工作中分工模糊、职责定位不明确现象普遍,很难开展有效合作共赢与资源共享。政府对社区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就会导致发展社区教育服务的政策举措难以积极落实、教育资源和经费的投入较低、社会关注度降低,必然导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的数量较少、质量普遍较低的现象。
(二)外部环境的困境
首先,缺少政策制度的外部环境激励。2016年《意见》提出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推进社区教育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国家层面一直强调要求各级政府把社区教育纳入政府管理职责范围、纳入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等,由于社区教育服务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大、人员广泛、效益不明显等特征,实践中难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其次,缺乏沟通服务协作平台。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服务存在着自身难以突破的瓶颈,亟需政府、社区教育主管部门搭建服务协作平台,在社会组织服务人员培训、外部交流、社会宣传、社区教育氛围营造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和关怀,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助推自我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由于缺乏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意识,没有自己的诉求表达途径,来表达自身利益和要求、服务经验等信息交流,难以实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也因为自身宣传不足,而无法参与到社区教育服务中,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浅谈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的多重困境

下一篇: 浅谈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的多重困境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