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贤文化的历史演进
乡贤,不仅是古代中国农耕文化的一种历史产物,也是内生于乡村内部这一精英群体的主要代表者,更是乡贤文化的集中代表和体现,其发展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是随着朝代和社会的变迁而变迁的。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最早的乡贤萌芽于氏族社会初期,特指在氏族中拥有一定威望与资历的“尊者”,他们凭借丰富的阅历与生存经验对所在部落进行最原始的“教化”。西周时期,则指的是“乡师”,主要负责掌管所治之乡的教化,监督各级官吏的政绩等方面的工作。秦汉以后,主要推行“乡三老”乡治制度。《汉书•高帝纪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这里的“乡老”最初是负责乡村教育的小吏,后来“官”的职能逐渐虚化,成为事实上影响乡村事务的灵魂人物。“乡贤”一词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是国家对享有这一称号者人生价值的肯定。到明中期,中国乡村社会出现了一个“非官非民”的特殊阶层——乡绅,明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提到:“施还年幼,岳丈支公虽则乡绅,是个厚德长者。”由此可见,乡贤主要指在乡村中有功名、才识、拥有一定的社会名望或是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深为当地民众认可和尊重的社会贤达,他们维护着乡村的社会秩序、践行着乡村的社会公德,从而形成一种有着丰厚文化积淀的乡村社会现象,即所谓的“乡贤文化”。
(二)乡贤文化的现代诠释
经过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现在的乡村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乡村村民不仅在物质财富方面得到了充分满足,还在思维方式、基层法治、意识形态等领域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而现代的乡贤文化,正是在这样的乡村变革和历史演变的过程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其一方面有选择、有偏重地学习借鉴了传统乡贤文化,另一方面,由于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现代的乡贤文化在变革和演化的进程中也被时代赋予了新的意涵,并作为一种再造血缘关系和乡土意识的力量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在此背景下,加之因乡村制度的变迁,现代乡贤就有别于过去的传统乡贤,因为它已成了一座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通俗来讲,现代乡贤并不仅仅局限于在道德层面有声望的人,更不是传统礼俗影响下的乡绅阶层,而是延伸到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乡村精英。具体而言,现代乡贤主要指从乡土走出来的社会贤达,他们既有因威望、财富等原因为乡村人所敬佩的在家人士,也包括因读书、做官等原因而走出乡村的外出人士。这样一个群体的结构主体,可能类似于优秀乡村干部、致富能手、道德模范等一些优秀典型,他们是各行业的成功人士、时代精英,在村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都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最为主要的是,这些乡村精英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以他们的经验、学识、专长以及财富等用以帮助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这正是现代乡贤真正的理论意涵,由此也形成了具有悠久传承的现代乡贤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