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也被称作环境金融或可持续金融。其理念的提出源于资源环境问题持续恶化背景下的实体经济绿色投资动力不足与渠道不畅(Gilbert and Zhao,2017)。G20 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对绿色金融的定义为在更广泛的环境可持续发展背景下提供环境效益的投融资(王静,2019);2016年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从绿色投资的角度,将绿色金融界定为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传统金融业在“经济人”思想的引导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忽视资源、环境、生态等因素;绿色金融则强调生态环境利益,将人对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标准之一,通过对经济资源的引导,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资金流动工具(金融资产)、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和交易方式(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同时,由于金融活动一定程度上是准公共产品,政府的管制框架也是金融体系中不可缺的组成[2]。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企业体系(组织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可见,绿色金融体系是以金融机构为主体、以金融产品和工具为载体、以金融市场为媒介、以相关配套政策和监管为支撑,推动经济绿色化转型、环境治理市场化现代化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