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版的《玉门关汉简》中包含一枚敦煌悬泉置遗址采集简1301:
神爵二年十一月癸卯朔乙丑,县泉廄佐广德敢言之,爰书:廄御千乘里畸利辩告曰:“所葆养传马一匹,骓牡左剽,久生腹齿,十二岁,高六尺一寸□□敦煌送日逐王东至冥安病死。”即与御张乃始└泠定杂诊:马死身完,毋兵刃木索迹,病死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该文书主要由葆养传马之人的“告”及广德等人对死马的“诊”这两部分构成。毫无疑问,这份文书与爰书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思考,该文书是整体属于爰书还是只有部分为爰书。籾山明先生认为,爰书在格式上的共同特征是,开头冠以“爰书”二字,末尾以“它如爰书”结束。这份文书在前后“敢言之”间,以“爰书”开头,“它如爰书”结尾,按照上述观点,这份爰书是由“告”和“诊”两部分内容构成的。
不过,对于“爰书……它如爰书”这一格式,籾山明先生还认为,具备开头之“爰书”与结尾之“它如爰书”的简,不外乎是最初的爰书和第二份爰书的复合文书,可以说这是作为公文书呈报的完整的形式。只有“它如爰书”的简是第二份爰书,仅具备开头之“爰书”的简就是最初的爰书。他所举的例子之一,同样是死马爰书,即悬泉汉简Ⅱ0314②:301:
建昭元年八月丙寅朔戊辰,县(悬)泉廄佐欣敢言之:爰书:传马一匹駮(驳),牡,左剽,齿九岁,高五尺九寸,名曰鸿。病中肺,欬涕出睾,饮食不尽度。即与啬夫遂成、建杂诊:马病中肺,欬涕出睾,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籾山明先生指出,重复出现带着“即”字的“马病中肺欬涕出睾”这一表达,这是再次确认了前半部分的爰书所述内容的佐证。从开头的“爰书”到“饮食不尽度”可能是最初的爰书的内容,从“即”到结尾的“它如爰书”则可能是第二份爰书的内容。若将此观点代入玉门关汉简之例,“告”的部分就属于最初的爰书,“诊”的部分则属于第二份爰书。笔者赞同此类文书前半部分原为单独的爰书,但对后半部分属于爰书有所怀疑。即爰书一般以“爰书”二字起始,但不一定以“它如爰书”作结。
这里涉及到对“它如爰书”的认识。从字面上来看,其意大致为“其他内容如爰书所言”。简牍文书中又可见“它如告”、“它如劾”,还有后面跟随名字的“它如某”。在此,“告”、“劾”都指代该程序的文书,“某”指代某人的供述,也以文书形式呈现。这份文书是区别于“它如……”所在文书的另一份文书。不过,籾山明先生将“它如爰书”四字当作爰书结尾的用语。支持该观点的一个重要例证就是居延新简的《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书。学界已对其进行过深入研究,可以认为,其中的“戊辰爰书”、“·右爰书”简及“辛未文书”属于同一份文书。即EPF22:21~33: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戊辰,都乡啬夫宫以廷所移甲渠候书召恩诣乡,先以证财物故不以实,臧五百以上,辞已定满三日而不更言请者,以辞所出入罪反罪之律辨告,乃爰书验问。恩辞曰……皆证,它如爰书。(戊辰爰书)
·右爰书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辛未,都乡啬夫宫敢言之……谨验问,恩辞,不当与粟君牛……爰书自证。写移爰书,叩头死罪死罪敢言之。(辛未文书)
李均明先生认为,该册书中的“乙卯爰书”、“戊辰爰书”为原始笔录,自身并不运行,当它需运行时,应另有呈文。邢义田先生指出,所谓的辛未文书应是在移送爰书时附加的移送文书,并不是爰书本身。因此,“辛未文书”可以看作是“戊辰爰书”的呈文。而除“·右爰书”外,居延汉简中还可见到“·右自证爰书”、“·右秋射爰书”等简,均表示其前文为爰书本文。《候粟君》册书中的“乙卯爰书”和“戊辰爰书”均未以“爰书”二字开头,不过,因为“·右爰书”简的存在,辨明其爰书性质并非难事。“它如爰书”在此例中确为爰书的结束语。
但笔者不认为所有含“它如爰书”的文书都是爰书本文。前引玉门关汉简文书便值得分析,有一例可以和它对读的文书,即里耶秦简9-2346:
【廿】八年三月庚申,启陵乡赵爰书:士五(伍)朐忍苏蒤居台告曰:居貣(贷),署酉阳,传送牵迁陵拔乘马一匹,駠,牡,两鼻删,取左、右、耳前、后各一所,名曰犯难。行到暴【诏】溪反(阪)上,去溪可八十步,马不能上,即䢫(堕)。今死,敢告。/乡赵、令史臣、佐见即居台杂诊:犯难死在暴诏溪中,西首右卧,□伤其右□下一所。它如居台告。·即以死马属居台。【三月】庚申,启陵乡赵敢言之:上诊一牒。敢言之。/见手。
与前例对照,这份文书同样由“告”和“诊”两部分内容构成。开头“爰书”二字表明这份文书中含有爰书,只是文书的呈文在末尾处,与《候粟君》简册相同。“【三月】庚申,启陵乡赵敢言之:上诊一牒。敢言之”一句相当于“辛未文书”。需要注意的是,文书中的“它如居台告”一句,明显与玉门关汉简文书的“它如爰书”意思一致,都是指诊后除文书中所述内容外,其它则如前文爰书中“告”的内容。里耶秦简文书“诊”的部分未以“它如爰书”结尾,难以被视作爰书。既然“它如爰书”的作用等同于“它如居台告”,玉门关汉简文书中的“诊”也不应视为爰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