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的涵义
技术:“技”,从手,从支,“支”意为“支撑”;“术”,从行,甲骨文中指“道路”;合词“技术”指支撑手行动即操作的路向等。在列昂杰夫看来:操作、方式凝结在物质性对象——工具中,无论是外部的运动的或内部的智力的“操作”,均是相应动作发展的产物,实现动作的方式叫做“操作”;操作与“条件”相关联,操作中固定着能说明“动作的对象”条件的那些抽象化的和概括了的客观关系——操作规则;规则即是“操作”运行运作遵循的法则,在“操作”与“对象”间起着中介、对应与联系作用。技术即关于工具的操作规则体系;“操作”是技术的外显,“规则”是技术的内核。而当一个动作包含在更大的动作(动作的链索)中时,会导致其相应的操作包含在更大的操作(操作的序列)中,意味着技术将会包含在一个更大的技术中。
操作与条件相关联,动作与目的相关;动作是在活动中产生的有目的的过程,人类活动的各个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着活动(目的)的动作;所服从的那个“中间的”成果,就是目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个目的被 “当作规律来规定他的行动的式样和性质…”。动作即服从自觉目的的过程,由达到目的的条件、操作、动作意向等要素组成;操作是动作的实现方式,任何操作都是一个动作被“技艺化”且进行改造的结果;技术体现为那些固定着规则体系的操作。人的活动是以动作或者动作的链索形式存在的,活动与对象相关联,对象性是活动的基本特征。动作是活动的成份,是主体对活动对象的“活动方式”;马克思关于“技术是人对世界的‘活动方式’思想”大意如此。
2 技术的存在形态
按存在形态分,技术分为物化技术与智能技术。物化技术是指凝结与体现在有形物质(工具、设备、资料等)中的技术;有形物质与技术融为一体:物质是技术的承载,技术在物质中内嵌;技术体现为“外部操作或外部操作的序列”;这些操作获得了相对的独立存在,并能以这种或那种的物质形式——以工具、机器、乘法表、最简单的计算器或最复杂的计算解答装置的形式体现出来。智能技术是指凝结与体现在人脑中的技术,体现为“思维操作或思维操作的序列”,具体有方法、策略和技巧等;物化技术意味着承载技术的是有形物质,而智能技术意味着承载技术的是“人”。正如马克思所说,机器、机车等劳动资料,“都是物化的智力”,从载体来说,有形物质、人均是技术的承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