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野县发展环境保全型农业的主要措施如下:①开发和推广环境保全型农业相关技术;②扩大地区范围内的环境保全型农业规模;③培养农业人才及健全各司其职的农政部门组织;④生产者直接对接环境保全型农业的消费者和扩大流通。
1开发和推广环境保全型农业相关技术
对于生产者来说,农业技术是优质农耕必不可少的条件。长野县农政部农技科设置农业关系试验场,在试验场进行例如使用LED“防蛾灯”防止虫害试验,利用天敌生物的防虫实验及利用暖化再现设施进行影响评价试验等,力争开发出降低成本、省能源、环保农业生产技术、全球变暖对策等技术。
除了试验场,长野县农政部每年都会整理出一册《有机农业民间技术事例》,将一些优秀事例编撰入册供农民阅览,分享经验的农民也会将经营特征、栽培方法、土壤及病虫害管理等技术一五一十地传授给他人。
2.扩大地区范围内的环境保全型农业规模
2011年,日本农林水产省设立了环境保全型农业直接补助金[ 为了促进环保的可持续农业,在削减化学肥料或化学合成农药的使用量5成以上的基础上,支援致力于防止全球变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效农业活动的农业者、组织团体发放的补助金],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个体、团体给与补贴。除了国家补助外,长野县也给予县内环境保全型农业直接补助金,引导农民主动采取这类生产方式,进一步鼓励环境保全型农业的发展。
2011年3月11日,由地震及海啸引发的日本福岛核电站事件引发大众对日本的食品安全的关注,为了打消世界各地消费者的顾虑与担忧,近年来,日本政府一直在积极推进GAP认证制度[ 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的缩写,中文意思是“良好农业规范”。日本农林水产省则定义为“农业生产工序管理”。具体来说,就是从①食品安全,②环境保护,③劳动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确保农产品和劳动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实践适当、更好的农业],申请到GAP认证的农户也将更容易申请到环境保全型农业直接补助金。长野县为开展持续农业生产的改善活动,提高产地农产品的信赖度,设置了长野县良好农业规范和长野县GAP标准,确定了生产技术规范,使得农民可以有的放矢。2016年,县内国际水准GAP认证数量为14例,近年来,县农政部通过开展宣传说明会等形式推进GAP认证,2018年,县内已拥有28例国际水准GAP认证。
除GAP认证之外,有机JAS及生态农户[ 县知事认证使用堆肥等改良土壤及削减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的农户,认定有效期多为5年]也是环境保全型农业的重要认证制度,拥有标记认证的农产品增加了消费者认可度及产品附加值。在第二期长野县有机农业推进计划的作用下,县内拥有有机JAS认证的农地从2009年的62公顷扩大到2015年的122公顷。2016年,日本全国总农业用地中有机农地占比0.52%,长野县有机农业农地面积为355公顷,占县内耕地面积的0.33%;县内生态农户数量在2011年时达到7531户的峰值,2012年起认证数量逐年下降,但是这也与全国大环境的生态农户认证数量下降有关。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2019年针对生态农户认定数量下滑原因的调查显示,多数生态农户不再认证是因为认定生态农户后并不能拥有农产品价格优势。2018年长野县拥有认证的生态农户2284名,在日本国内排名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