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民主决策机制
村级财务的决策机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核心要素,决定着村级财务的任务和方向。经济学家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决策贯穿在整个管理过程,所以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机制影响着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公开、透明。为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民主决策机制,需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会议的重要作用,改变当前村级财务决策“一言堂”、村干部“一支笔”的局面,通过集体慎重决策村里的重要重大财务事项。具体做法如下:通过还权于民,推行“民主恳谈制度”,即在重要重大村级财务事项做出决策前,先行召开由每家每户一名代表出席的“民主恳谈会”,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并根据村民意见不断对议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之后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直至通过,以此形成符合大多数村民意愿的最终决案,并派专人做好持反对意见村民的解释工作。
(二)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内外联合监管
建立健全以民主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相协调的村级财务内外联合监督机制。
第一,加强村民监督的主体地位。在村级财务监督中,村民的民主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形式。那么,如何加强村民监督的主体地位呢?首先要通过对村民进行法律教育、政策宣传等方式培养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让广大村民明确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力;其次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举那些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刚正不阿、且有一定财会知识的村民(可以是财会专业大学生兼职)担任村民监督代表,完善村民代表监督制度,为保证其权威性,要以制度形式赋予村民监督代表的应有职权,同时为保证其独立性,村民监督代表要从村干部的直系、旁系亲属之外的村民中选举产生;最后,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明确村民监督代表的监督内容。
第二,强化乡镇政府的外部监督职能。由于我国村级财务管理起步较晚,民主监督体制机制不完善,作为强制性实施的政府监督可以增强村民对监督作用的信赖程度。但是乡镇政府在监督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自己的职能只是监督,不能喧宾夺主而干扰了村里正常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重视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职能,对村集体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对村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房屋等村民固定资产拆迁费、村集体企业改制等组织专项审计,并把审计结果及时告知村民。
第三,积极探索和建立村级财务的社会审计监督机制。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传统的农村财务审计人员很难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作为专业知识能力强、审计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通过规范的审计程序、严密的审计方法更有可能得出合法合规的审计意见,并能对村级财务中的错误做法予以指正,以及为新的村级财务事项提供咨询,甚至对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定期免费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