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分布广泛,独具个性、适合体验式旅游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傣族民间孔雀舞是一种“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符号,她蕴藏着傣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情感,以及凝聚力的重要载体,堪称地域文化的象征。200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旅游的推动下,傣族孔雀舞作为一种旅游产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经调查云南省域内主要有以下开发模式。
1.舞台表演模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傣族孔雀舞作为云南民族歌舞的代表性舞蹈首先在旅游餐饮业和傣族园中活跃起来,几乎渗透到所有的表演活动之中,虽然在餐饮、园区舞台上表演的孔雀舞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傣族民间舞的特质,但旅游利益相关者为迎合游客的需求,追求可视效果,对民间歌舞进行了“舞台化、程式化”改造。商业化的孔雀舞主要以简单短小、服装艳丽、游客参与为特征,导致文化旅游情境中民间孔雀舞的“失真”。加上傣族婚恋、节庆风俗比较独特,为拉近与游客之间的距离,餐饮企业和园区旅游公司还把不善于叙事的舞蹈,变成由主持人组织的民间仪式性的风俗舞,使游客参与进来,成为共娱性的舞蹈,出现为了博取娱乐对民族风俗进行编造、扭曲,甚至庸俗化的倾向。
2.主题公园模式
傣族园作为云南省傣族景区精品旅游项目自90年代末期以来大量动工兴建,常年为游客提供以下旅游服务:傣族村落文化再现,傣族织锦、制陶、贝叶经等工艺品的制作与参观,传统歌舞、民间音乐表演,傣家饮食品尝,天天泼水节活动。主题公园为了满足旅游者游乐与开发者赢利的目的,塑造的大量虚拟环境和娱乐活动,导致傣族原生性文化过程时空错位。譬如天天泼水节活动只是把民族节庆整体构成要素中的“孔雀舞”“丢包”“泼水”活动凸显出来,供游客参与,改变了泼水节的社会时间周期和村寨空间范畴,剔除了赛龙舟、斗鸡、燃放贡菲、赛鼓、放高升、赕佛、赶摆等重要环节。
3.文化农庄模式
这是一种将傣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在村寨进行展示和对外交流的旅游模式。2014年,云南省文化厅文化农庄试点项目落地勐养镇曼掌村,通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民居,挖掘特色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村民参与自觉性,曼掌村逐渐被打造成傣族传统文化产业园和生态文化旅游示范村。在旅游市场的引导下,一方面,当地傣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激活,另一方面,在与游客的互动中,传承者会把原有的不符合游客兴趣的文化遗产因素去除,重新建构,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局部改变。换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被规范的特殊旅游经济场景中,带有了生计的目的,文化内涵逐渐淡化,转化成面向游客的休闲娱乐活动,文化农庄亦成为了旅游、生计、族群文化为一体的场域。
随着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旅游的崛起,以西双版纳为主的云南南线傣族风情旅游与之相比显得越来越落伍。究其原因,滇南地区的并不缺少闻名遐迩的旅游资源,缺少的是像“少林功夫与河南旅游”“纳西古乐与丽江旅游”这样将产品定位与天时、地利和人和完美结合的地方特色精品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