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自给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粮食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两者密切相关,但并非等同。也要注意到,全国性粮食自给有保障,可能会掩盖区域间不平衡,并不是全国都安全。流通风险日益凸显,做到稻麦的直接消费安全,这也是销区底限所在。
(一)粮食自给与粮食安全
粮食自给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粮食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尽管直接粮食消费在减少,但粮食总消费仍会不断增加,2000年之前,人均粮食总消费量最高年份为1996年的422公斤,2012年超过500公斤,2015年以来稳定在550公斤以上,在高水平、高品质消费阶段,需要比以往更多的粮食转化作为保障,作为拥有14亿人口的粮食消费大国,即使世界粮食贸易量全部供应我国,仍满足不了我国消费量的1/2,这决定了立足国内是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根本。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粮食自给率问题,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提出“中国粮食自给率要基本保持在95%以上”。我国粮食由近乎完全自给、短缺性自给,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度自给,再到高水平自给,蕴含着我国粮食自给和粮食安全上不断成熟与进步。
长期以来我国的粮食安全政策关注宏观的粮食自给水平,有关讨论主要集中在科学反映粮食安全程度的粮食统计口径选择、粮食自给率的测算方法以及确保粮食安全的可接受自给率水平的设定等方面。学者普遍认为将大豆纳入粮食自给率核算夸大了粮食安全问题的严重性,而口粮自给率与谷物自给率能准确反映国家的粮食安全状况(姜长云, 2005; 郭燕枝与郭静利等, 2008),近年来中国的谷物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从宏观的自给率角度来看处于绝对安全水平(贾帅帅与张旭辉, 2016;杨明智与裴源生等, 2019)。然而宏观层面的粮食供给保障固然是微观层面粮食安全的基础,但国家层面的粮食自给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所有区域和个体粮食安全的程度(马九杰与张象枢等, 2001),特别是在近年来,各区域主要粮食作物供需状况不平衡现象加剧,出现粮食重心“北上西进”的”逆经济性”移动趋势,使得区域间粮食安全风险特征趋于差异化。粮食安全问题从总量矛盾演化为区域矛盾,大规模的区域性流通调剂,也使得粮食安全笼罩在流通风险之下。
(二)购销能力与粮食安全
从供给安全角度,粮食安全内涵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粮食生产能力保障,二是对粮源的控制力和可获得性。我国幅员辽阔,决定了粮食在区域和个体间可获得性具有差异,粮食生产区域集聚效应逐渐显现情况下,省际间大规模调运和区域调剂成为常态。从粮食主产区田间工厂到销区消费者餐桌,这其中跨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和配送许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会对销区的粮食供应构成威胁。在市场为主导的粮食供求调节机制下,考验一个国家粮食安全程度的不仅仅是生产保障能力,高效的粮食流通能力对于粮食安全的作用和意义更为凸显。长期以来我们保障粮食安全重心多集中于生产能力建设,随着粮食安全从总量矛盾转化为区域平衡问题,提高流通效率、应对流通风险是保障粮食在区域、品种、时间上基本平衡的关键。
区域间粮食流通体系的核心要素要包括主产区与主销区产销协作能力、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市场分销体系以及应急反应机制。随着平衡区、主销区自给程度下滑、调运规模增加,运输与分销体系成为保障粮食平稳供应的短板。在粮食库存分配方面,粮食库存多集中于主产区,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库存薄弱,2019年,课题组在云南、贵州等省份调研,发现在产销平衡省份,依靠市场自发形成的小规模分散流通占有很大比重,中转仓储设施比较落后,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运输和流通需求。“北粮南运”纵跨整个中国,铁路运力在冬季冰冻等特殊情况下充分暴露问题,夏季从东北运粮一般需1周,冬季冰冻、运力紧张则需要2-3个月,如果遇到极端天气,可能时间会更长。在政府流通调控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小规模分散的流通体系、传统落后的仓储设施放大了流通风险。加强粮食运输物流体系建设,增加重要物流节点、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区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央储备粮的库存规模,构建“种植+流通+贸易”全产业链布局模式,是降低区域平衡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姜长云, 2005;何友与曾福生,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