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企业家内涵的解读
“企业家”是一个舶来词,其原意是指“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家”一词的概念,国内外的学者对其各有各的理解,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定义。但是在学术界普遍承认的是,企业家首先是个经营者,而非能单纯是一个企业的投资人或者所有者。其负担着对企业资本,土地,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织和管理。他与一般的厂长,经理等管理者不同,主要体现在其敢于冒险,敢为人先,善于创新,善于管理。他与一般的股东等投资人不同,主要体现在其更注重企业的整体治理和综合发展。企业家是经济社会中的主体,是改革创新中的中坚力量。企业家像航海中的舵手,掌舵着企业这艘大船在经济社会中扬帆远航。
根据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经营者保留“剩余索取权”,将企业的经营权让渡于企业的经营者。企业的投资者或所有者与企业的经营者之间是一种极富契约精神的代理关系。企业家是在企业投资人或所有人的委托下代行其经营权行使的委托代理人。
(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的界定
何为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家首先具有自然人自然属性,其次才是作为经营者的社会属性。故而民营企业家最为关心的两个点无非是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1.首先,要重视人身权的保护,人身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名称权,亲属权,荣誉权等。在这之中最为重要,最需要重视和保护的是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权。因为这种强制措施是最为严厉的。我们国家的强制措施制度还限于对于人身和自由的限制和剥夺,如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等。在现实中,一些民营企业家因为在企业运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与法律法规打“擦边球”,而被有关部门大题小做,被司法机关逮捕入狱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
2.财产权,就是以财产权利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的保护维系着生产的发展,保障个人的安全和尊严以及增强个人道德和社会责任上都有重大意义。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该依照法律严格进行,尊重民营企业家的个人劳动所得,才能让会激发民营企业家的投资意愿,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