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适应新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制度、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系。教育制度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特殊教育机制指特殊教育的运行机制。政府要注重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增进教育部门与各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机制。
2、特殊教育体系向完整化、职业化、终身化方向发展。特殊教育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必然也会受到终身教育理念的影响。目前,特殊教育的体系形态还是呈“纺锤形”,义务教育仍占据重要部分。对于特殊人群来说,早期干预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故需要逐渐推进学前阶段的特殊教育。另外,受教育的层次要求也越来越高,特殊教育为了顺应时代的要求也要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国家会更为重视提高高等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质量。随着特殊教育的深入发展,特殊学生的就业也必须包括在特殊教育体系内。逐步形成从学前到终身发展的完整的特殊和教育体系。
3、特殊教育安置形式向融合方向发展。融合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潮,正在不断推动着世界各国的教育改革。我国的融合教育正逐步使特殊学生安置更为多元、融合化。逐步提供学前特殊教育早期融合教育服务,逐渐形成了以特殊学校为骨干,以大量设置在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班和吸收能够跟班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
4、特殊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导向。由于特殊教育对象的复杂性、特殊教育学科的综合性以及特殊教育生态的系统性,决定了特殊教育的发展不能局限于某一局部系统,而是整体的运作。因此要对有助于特殊教育发展的各要素进行协调、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