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关于普惠金融扶贫问题研究的主要成果包括普惠金融的减贫效应、普惠金融减贫路径及模式选择、普惠金融减贫效率以及影响因素等领域。
第一,学界对普惠金融的减贫效应进行了较为丰富的研究,多数研究表明普惠金融能够显著促进贫困减缓。从微观上看,普惠金融发展能够使提高弱势群体拥有公平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机会,直接缓解其在收入、消费、教育、健康等多维约束;从宏观上看,普惠金融通过促进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方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便利的创业条件,促进贫困减缓。然而,也有部分学者研究认为普惠金融对减贫具有负面影响。例如,崔艳娟和孙刚(2012)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对减贫的作用呈U型,即先恶化后改善,且金融波动会抵消金融发展的减贫效果。张兵和翁辰(2015)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减贫具有空间溢出效应,但从长期看将抑制本地区农村贫困减缓。王伟和朱一鸣(2018)认为如果普惠金融只将贫困地区对金融机构的接触性排斥问题作为关注重点,那么将会进一步加剧资金外流,并对减贫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学术界普遍认为,普惠金融发展主要通过提供更多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渠道、增加收入水平、改善收入分配不平衡等直接方式来改善弱势群体的贫困问题,同时通过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包容性增长等间接方式缓解贫。当前,我国进入脱贫攻坚的决胜时期,普惠金融减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之一,将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增加贫困群体收入。贾辉辉,吕德宏(2019)认为与农户直接向银行贷款相比,“银行+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和银行+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两种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精准扶贫效果显著,农户增收幅度更大,并且能显著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用途的精准性,降低道德风险。郭小卉等(2019)认为“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保险”金融扶贫模式不仅能降低信用风险,还能破解传统小额信贷模式下银行贷款投放动力不足问题。
第三,效率评价是衡量普惠金融发展是否对贫困减缓具有积极作用的关键。学者们就普惠金融减贫绩效的评价视角、评价方法以及影响因素展开了深入研究。杜兴洋等(2019)采用DEA-Tobit模型,以湖南省全国贫困县所在的9个市(地)为例,研究了2011-2015年金融扶贫的绩效水平和效率影响因素。结果表明金融扶贫效率存在异质性,其中岳阳、邵阳的金融扶贫效果较好,其他市(州)有待改善;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效率、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政府金融政策支持等有利于提高金融扶贫效率;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阻碍金融扶贫效率的提高。许星等(2019)从对信贷机构服务满意度、信用评价满意度、信贷业务自身满意度三个维度对普惠金融扶贫绩效进行评价,运用熵权改进的TOPSIS法和障碍度模型对金融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及其障碍因子诊断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对扶贫贷款期限满意度、对金融机构便利性满意度、对扶贫贷款额度满意度以及对扶贫贷款种类满意度是影响该地区金融扶贫绩效的前4位障碍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