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波在1871年与好友保罗·德莫尼的信中提到:“诗人是真正的盗火者”,“盗”和“火”二字本身就蕴含着朝圣和堕落的两极,而兰波认为诗人肩负着盗取天火以拯救万物的使命,传递“火”的工具就是语言。
何谓“火”?从哲学层面来看,前苏格拉底时代的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本原就是“永恒的活火”,“火”和“逻各斯”内质上是统一的,都有照亮之意;从神话学层面来看,詹姆斯·乔治·弗雷泽的《火起源的神话》中详细阐述了许多民族都有圣火崇拜,且包含盗火的情节,有的是从日月星辰盗取天火,有的则依靠鸟或动物,其中最著名的盗火者便是古希腊那位被缚高加索山的堕神,众神为了绝对凌驾于凡人之上而封锁了火种,普罗米修斯却私自盗取天火给凡人,这个过程象征着人类受到启蒙,像火光照亮黑暗一样开启智性。兰波所说诗人要盗取的“火”,笔者认为不只是传统的“逻各斯”理性和启蒙时代的“智性”,在诗歌创作上还颇有柏拉图“灵感说”的神秘意味。
如何“盗”?兰波找到了两个途径:一是以凡人之躯借助大麻、酒精进入迷狂状态,无限靠近上帝,这是一个寻求真理的朝圣阶段;二是揭竿而起为撒旦,夺取上帝的话语命名权,自创言语,成为造物主,这是一个渎神夺权的堕落阶段。
在《醉舟》中,他记下了一次寻求真理的朝圣经历。《醉舟》的关键词如题,一为“醉”,是通灵进入的神界幻境;二为“舟”,是诗人自身。兰波为求这真知,一方面借助烈酒和大麻来进入迷狂幻象,小舟也喝得酩酊大醉,在海的幻境中狂妄无际地遨游;另一方面他在狂欢中仍保持思考,他像顺水漂浮的尸体、像跪坐的女人一样思考着,企图窥探世界真面目。但是“黎明令人心碎”,结尾诗人从迷狂中清醒过来,望着令人心碎的现实,五月巴黎公社运动失败,欧洲仍如一滩黑暗的死水般没有被照亮。
在《地狱一季》中,他彻底成为叛逆堕落的撒旦。此诗集是魏尔伦入狱后由兰波自己编订出版的,诗集中充斥着象征狂热、堕落、死亡的意象。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特殊意象便是“火”——贯穿全诗,一方面象征着希望和真相,另一方面也寓意着叛乱、狂热、堕落和死而复生。为了求“火”,诗人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诗人苦苦哀求上帝“给我一把叉,给我一滴火……我隐藏起来了,我不再是我了”,这正应和了他的“我是一个他人”诗学理念;第二阶段,他意识到哀求朝圣是无用的,这场盛大的饮宴最终全部堕入地狱,“春天却给我带来白痴的可憎的笑声”;第三阶段,他像幼时在墙上写下“杀死上帝”那样,怒斥着上帝的不公,在《地狱之夜》的结尾,诗人盗取了天火,“火焰与受火刑者一起升腾”,他揭竿而起反叛众神。那众多作品正是他盗取的火,短暂的几年自燃性创作所带来的光,在之后百年仍照耀文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