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绿色转型从实施过程来看,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马军(2020)指出其中关键问题是缺乏多元主体参与,特别是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公众参与,推进企业环境信用发展的主体应包括居民、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政府组织等。谌杨(2020),谭斌等(2017)也认为目前存在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问题的问题,建议从政府、企业、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角度研究企业环境信用体系问题,胡乙(2020)提出以公众参与为基础,打造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共治的企业环境信用格局,何兰艳(2020)认为多方共治是构建企业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Doran(2016)通过对2181家企业样本9种环境创新要素研究发现供应链绿色需求、外部制度驱动和同行竞争是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动力,Demirel 等(2019)通过英国企业调查数据研究也发现,供应链绿色需求、行政监管和同行企业竞争是企业绿色发展的动力。
多方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强调多主体公平地参与环境治理,一方面可以有效保障企业、公众等主体在内的环境利益,另一方面多元参与机制也可对政府难以管理到的相关事务进行覆盖,进而提升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虽然环境治理中的多元参与强调的是各主体对环境保护事项应当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决策,但是由于各主体在该治理体系中的利益追求、价值取向、治理能力存在较大差别,需要各主体进行科学而明确的治理分工。受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治理能力、企业生产理念、公众环境意识等因素的制约,政府、企业、公众在参与意愿、主体资格、治理能力、权责依据等方面仍缺乏有效的支持和依据,各主体的自身价值难以实现,进而对该体系的构建产生了诸多障碍,多方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的研究尚在起步阶段,缺乏完善的多方共治保障机制和明确的多元参与主体参与模式和价值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