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轨迹,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都不断地体现着每一个时代的社会特性和教育特质。从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逐步发展到到2019年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政策时刻伴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变革做出适时的调整和修缮。但是,在高等教育行业,伴随着“双一流”概念的提出,也使得教育政策的弊病层出不穷、逐渐暴露。那么,在“双一流”的视域和背景之下,要采取怎样的对策和举动,才能更好地评估教育政策,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呢?
1立足国情,对高校教育政策进行“本土化”评估
我国的高等教育始终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的高等教育,我国有着自己特有的国情,因此,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和对政策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排除“崇洋媚外”的心理,根据中国高等教育现有的国情和特定的社会现状来进行审视。诚然,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价和质量保证体系最初是吸收和学习国外的产物,但现如今,依旧需要我们根据现有的国情和全新的视角来改良。2010年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便对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管理和评价做出了整体性的安排,例如在重大教育政策上要公开公正、保持透明;鼓励专业机构和组织对高校学科、课程、专业进行质量评估等等。唯有立足国情、对教育政策采取“本土化”的方式进行评估,才能更好地形成一套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政策评估模式。
2 重视学科,避免整体化的笼统评估
“双一流”背景之下,需要在评估高等教育政策之时用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的网络来评估政策。例如在评估某高校的教育政策之时,不能只是依照单一的准则来制定门槛,这样容易造成高校办学千篇一律、同构同质,无法真正地体现出高校的办学特色。因此,需要在评价教育政策之时克服片面强调科研数量等问题,要把学科特色、人才水平等等纳入到政策评价的考核范围之内,例如在对于政策进行评估的同时,针对学科的办学特色、学科的建设机制、学科的人才模式等作为关键的着眼点,明确区分“学校”和“学科”二者不同的评价体系。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以学科建设助推学校建设和人才培养,打造“双一流”背景下的优质高等教育。
3 评估到“人”,为“一流”人才的培养作保障
人才培养始终是高等教育的根基和最终目标,高校在制定培养计划、设计教育政策的同时需要始终做到“以人为本”。在对于高等教育政策评估的时候,不能只是一味地关注学校的整体成果产出,而是要更多地把重点放在该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否有为人才的培养和输出提供便利,是否真正地为高校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既公平又有激励作用的政策环境。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鼓励高校“一流”人才在政策的鞭策和保护下,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学科特长,把在高校中的所闻所学化为己用,最终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