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类国有企业涉农金融产品供给情况
目前,金融类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方式为增加涉农金融产品投入力度和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
信贷方面,2019年末,我国全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35.19万亿元,较2007年增加29.09万亿元,累计增长476.89%,年均增速达13.9%。2019年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28.84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全年增加2.35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0.34万亿元,同比增长12.1%,全年增加1.19万亿;农业贷款余额3.97万亿元,同比增长0.7%,全年增加714亿元 。产品创新方面,针对“三农”领域的特点,许多银行类金融机构都构建了相关信贷管理体系。如工商银行围绕“总行+分行”分级授权审批模式,创新开发如“惠农贷”、“致富创业贷”等多种差异化、个性化涉农信贷产品。
保险方面,截止2019年末,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达270余种;备案扶贫专属农产品425个;价格指数保险、 “保险+期货”等新型农险险种发展态势较好。2019年全年,我国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81亿元,参保农户达到1.91亿户,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72.7亿元;2019年农险支付赔款560.20亿元,受益农户4918.28万户次。
2、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在农业金融产品探索及实践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在金融服务供给端进行了积极的创新实践。
在资金供给方面,国有企业利用资金和资源优势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加大信贷资金投入的方式有效满足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一方面涉农企业普遍缺乏价值稳定的抵押物,另一方面由于涉农产业经营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在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纷纷提高了涉农信贷业务的准入门槛。而国有企业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它具备国企完善的内控措施,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它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帮助“三农”企业发展生产、扩大经营。国有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地方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弥补了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不足。
此外,新设融资担保公司也是国有企业参与涉农金融要素的重要探索之一。与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相比,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优势,能够有效应对代偿风险。此外,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保费率、担保覆盖率等指标较一般民营担保公司具有较大优势。推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能够显著增强金融机构贷款意愿,增加涉农企业融资途径。
(三)农业金融要素保障乡村振兴运作机制
农业金融要素创新离不开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金融不仅仅提供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及股权融资等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能够打通产业链条、提升金融能力、管理商业周期。将农业产业链布局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保证食品安全,并让农产品卖出好价格。
“产业+金融”的模式,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优化和升级的潜力,链接起龙头企业、种养殖户、设备供应商、研发、饲料、销路以及终端用户,将其整合成一个生态平台,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专家智库和咨询服务团队,为种养殖户提供规模化订单,为产业合作伙伴提供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安全的农产品。最终,形成一个生态闭环,让金融创造价值,通过金融这一发,牵动并激活了整个产业链的要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