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文艺 » 正文
清代文人“秦子忱”
 
更新日期:2021-05-07   来源:   浏览次数:59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如今,我们还能够看到清代秦子忱著述的《续红楼梦》。说实在话,笔者曾经见过此人,小个子,经常穿着青衫,但没有过多交往,《红楼梦》出版后,他也慕

 
 如今,我们还能够看到清代秦子忱著述的《续红楼梦》。说实在话,笔者曾经见过此人,小个子,经常穿着青衫,但没有过多交往,《红楼梦》出版后,他也慕名购买、阅读了巨著《红楼梦》,并开始着手创作《续红楼梦》,后来还付梓出版。在这里,我简单地谈谈清代文人——秦子忱。
秦子忱,号雪坞,今甘肃省陇西人,清末秀才,阴阳风水先生,懂武术,曾任兖州都司。一生勤奋好书,钻研玄学。秦子忱尝作《续红楼梦》三十卷,《中国通俗小说书目》系自百二十回本中林黛玉死后写起,既非续八十回本,亦非续百二十回本,立意殊属无谓。现在有人这样认为,《续红楼梦》的创作是对原著《红楼梦》极大的退步,清吴克岐《忏玉楼丛书提要》说:“是书作于《后红楼梦》之后,人以其说鬼也,戏呼为‘鬼红楼’。……余按是书,神仙人鬼,混杂一堂,荒谬无稽,莫此为甚。” 清张海沤《海沤闲话》也说:“《水浒》之后有《荡寇志》,其主人则《水浒》中人之还魂也。《红楼梦》之后有《续红楼》,其主人皆《红楼梦》中人还魂也。此等思想,可厌已甚。在作者,不过欲借此以便传尔。究竟传不传,岂在是二书文字,《荡寇志》尚可,《续红楼》甚恶。《荡寇志》今坊间尚可购得,《续红楼》则稀见矣。于此尤可见传与不传,自有道也。”,为此,有人这样奉劝大家:评论家们大可不必如此恼怒,作者已在《弁言》中明确说出了小说的立意,目的就是要宣扬因果报应,为读者们出恶气,其境界既不高,我们也不必如此计较。这正如郑师靖药园在《续红楼梦》序中所言的那样:“雪坞以梦续梦,直以梦醒梦耳。嗟乎!梦有尽而情已尽,虽犹是游戏笔墨,而无怨无旷之抱负,已觇其概。”,这等看法,我们是能够接受和理解的。难怪甘肃省定西教育学院张霞光、黄河笑主编的《定西历代名人选录》评价秦子忱创作的《续红楼梦》——“小说的情节落入一般才子佳人的窼臼,且有浓厚的宿命报应色彩。其思想性、艺术性较之原著,相差不啻天渊之别。”。
最后,笔者想要说明的是,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他的贡献主要在于创作了文学巨著——《红楼梦》。此文学巨著其规模宏大,结构严谨,情节复杂,描写生动,塑造了众多具有典型性格的艺术形象,渗透着作者个人的血泪感情,即“字字看来皆是血”,堪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曹雪芹毕生为中华民族、为世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文学遗产和精神财富,对后世作家的创作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目前,学术界、社会上围绕《红楼梦》的作者、版本、文本、本事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尽头,形成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这正是曹雪芹及其《红楼梦》永恒的艺术魅力之所在。但是,我们在曹雪芹以及《红楼梦》研究上,不能无根据地揣测和臆断,妄下结论,否则,我们是要步入误区的,将会枉费心机,陷入不可琢磨的地步。我想,这也是文学家——曹雪芹和高鹗不愿看到的。
北宋朱熹在《朱子语类》中提倡:“凡观书史,只有个是与不是。观其是,求其不是;观其不是,求其是,然后便见得义理。”,北宋史学家吴缜在《新唐书纠谬·序》说:“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东汉班固《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云:“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唐颜师古对“实事求是”又作了如此的解释,即“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真,正也,留其正本。”,伟大领袖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指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这种态度,有实事求是之意,无哗众取宠之心。”,总而言之,我们在“红学”的繁荣和发展上,应本着“务实求真”的态度和精神,惟其如此,才能减少异常的喧嚣与浮躁!否则,就会陷入“虚谈夸论,诳耀世俗。”(见三国吴质《在元城与魏太子(曹丕)笺》)的荒诞境界!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清代文人“秦子忱”

下一篇: 清代文人“秦子忱”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