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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语言:“真实的自然语言”
 
更新日期:2021-05-12   来源:   浏览次数:40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华兹华斯主张作诗要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和描写(华兹华斯,1800),意在摆脱充斥18世纪英国诗坛的诗意辞藻(poeticdiction),即那些代

 
 华兹华斯主张作诗要“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和描写”(华兹华斯,1800),意在摆脱充斥18世纪英国诗坛的“诗意辞藻”(poetic diction),即那些代代相传、公认属于诗的语言的美丽辞藻。他甚至宣称“散文的语言和韵文的语言”不可能存在“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同上)。
上述观点和主张为胡适的白话新诗理论提供了灵感和资源。1917年,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文学改良之“八事”,其中“言之有物”、“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等主张与华兹华斯的诗歌语言观有许多相似之处。同年,他在《谈新诗》中称:“十八十九世纪法国嚣俄、英国华次活(Wordsworth)等人所提倡的文学改革,是诗的语言文字的解放;近十几年来西洋诗界的革命,是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胡适,1919);在华兹华斯的身上,胡适看到了突破既有诗歌语言传统的成功经验,他相信“这一次中国文学的革命运动,也是先要求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同上)。这里一方面解放语言,即反对诗歌语言的琢镂粉饰和滥用典故套语,主张用平实质朴的白话写诗;另一方面是解放诗体,即“作诗如作文”,打破旧体诗格律的限制,“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故作诗应“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同上)。语言和诗体的解放是胡适用以颠覆传统文言格律诗最重要的策略及手段。
吴宓早期坚决反对胡适提倡的白话新诗,因为白话入诗、破除格律、抛弃旧诗传统严重触犯了吴宓诗学理念的底线;在他为传统诗歌语言及诗体进行辩护时,他也对胡适最重要的思想资源之一——华氏诗论的语言观作了阐释和评析。
首先,吴宓指出,华兹华斯提出改革诗的语言,有特定的时代背景:
英国当十八世纪,文治武功,一时称盛。诗人以蒲柏(Pope)首屈一指。蒲柏之诗,多言朝廷及都市事,然其诗曲尽人情之变化,能以极凝练简短之句,达复折难显之情。此种才力,为英国至今诗人中第一。其后学之者过多,而奇才罕见。至十八与十九世纪之间,华次华斯出,乃终便诗体。……华次华斯之诗,纯去清新,以矫当时之弊。
华次华斯以当时诗体甚卑,满纸陈言,毫无新意;韵律虽协,而精采甚乏,亦犹中国诗以红香绿玉等字堆砌成章者。华次华斯思矫正之,作诗乃务为简洁,又多言农氓疾苦,有类白香山秦中乐府。(吴宓,2007:52)
吴宓知道,华兹华斯提出“真实的自然语言”,本意是以简洁而不加藻饰的语言来矫正18世纪英国诗坛堆砌成章的弊病,所以,他在诗的语言方面做出了有别于传统的尝试,读者可以在他的诗中可以看到许多过去不常入诗的抽象词,甚至是极其普通平常的日常用语,如something, all things,以摆脱诗意辞藻的限制。但是,他颇为大胆创新的主张与实践,并不意味着抛弃英国诗歌的传统。以《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为例,他确实摒弃了曾占据18世纪诗坛统治地位的“英雄双行体(heroic couplet)”,但他没有废除诗体,而是转而采用了早期英诗的“五音步抑扬格素体无韵诗(iambic pentameter blank verse)”,以及部分“古歌谣体(ballad)”。此外,华兹华斯还有相当数量的十四行诗(sonnet)诗作,并以此在19世纪的英国文坛重新树立起由莎士比亚和弥尔顿代表的十四行诗传统。胡适在介绍与借鉴时刻意强调“改革”和“解放”的一面,忽视了他与英国文学传统的联系。受其影响,我国白话新诗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极力割断与文言文、与旧诗传统之间的联系,给新诗和文化建构造成了难以补救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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