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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经验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更新日期:2021-05-18   来源:   浏览次数:507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坚持以第一书记为抓手的乡村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体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过程中,推进社会治理方面表现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发育不全,能

 
 1.坚持以第一书记为抓手的乡村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体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位一体”建设过程中,推进社会治理方面表现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发育不全,能力不足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社会动力不足。治理主体中,在我国乡村社会除了党委与政府组织体系,还有个人体系、家庭体系、营利组织体系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系等,为了克服乡村“弱社会”的问题,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技术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目的是增强基层社会的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矫正自组织失灵,维持社会秩序的规则,提升基层社会的治理水平。在社会治理组织体系中,党委组织的全面系统的领导更能使得政府组织与其他组织在治理过程中既能够保持独立,又互为一体,让每一主体充分发出声音,以有限政府发挥民主参与机制。我国乡村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基层党建工作不仅发挥着服务社会治理的作用,也更好的巩固了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尤其“第一书记”的改革,有效化解了基层“两委”之间的张力。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的“枫桥经验”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抓住了党组织领导的政治灵魂,在预防和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等经验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坚持住了群众路线的根本法宝,引起了学术界广泛的专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体系在乡村社会实践过程中,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枫桥乡村党组织在草根社会中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服务三农工作、组织合作经营、开展党员保户帮扶及农村文化活动等方面既完成了政府最后一公里的工作,也完成了社会自觉行动的作用。以第一书记承担起党管农村的抓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尤其乡村党组织在理念、目标、制度、执行、评估、监督等管理等方面积累下来的知识成为了全体村民共享的行动逻辑,提升“党建+治理”体系,加强以农民为主体乡村基层社会的自治与德治的能力。乡村第一书记的党性、能力、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及其正气、本领、口碑在乡村三治组织体系中具有耦合效应。
2.完善以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合作的法治化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维系着整个体系及各级子体系的正常运转,在法治化背景中,制度体系的建立既能保持各治理主体的边界,也能明确各个治理主体在协同合作中区分公权与私权的治理领域。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之制度体系的构建,需要遵从中国大地上长期积累下的经验及创新模式,同时将某些具有效率或产生效益的工作经验纳入到制度建设范畴内,丰富经验模式的传播内容与实践途径。鉴于我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个体参与、法治保障、技术支撑”的治理主体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体系,“五位一体”的实践路径体系,使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从治理观念体系、治理主体体系、治理政策体系、治理目标体系、治理路径体系等实现依法治理,并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法律依据。制度体系在构建过程中,结合“强政府、弱社会”下的国情、区情、民情、社情下,围绕“政治领导层、职业公务人员层、专业人员层、普通公民层”四个关键治理主体,其一,就是规范基层政治领导层依法负责公共领域全局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放管服与追责问责机制,规范乡村第一书记的权力与责任、工作内容与服务对象。以领导、目标、社会三维考核对乡村基层政治领导层级第一书记的领导绩效,紧盯政治末端权力,防止最后一公里掉链子。其二,除了规范乡村政治领导层行为外,直接服务于乡村社会的职业公务人员层的监督与考核也需要设计多方监督的体系。虽然乡村职业公务员层执行行政程序,但其负责整个辖区的行政管理、法律保障,以及金融服务、企业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业务工作,并落实辖区内的义务教育、卫生计生、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工作,在“弱社会”环境中,如果监督评估机制单一化,容易形成权力变现或发生礼物的变相流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其三,在法制化与法治化两个层面上实现了对公权力的约束,多元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才有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中专业人士层负责研究乡村社会的科学治理,抑或解决乡村某一领域发展所需的技术难题;社会组织以委托代理理论进行全域性三农工作实践,而普通公民以伦理治理实践参与,专业人士、普通公民、职业公务员之间保持合作伙伴的关系。其四,乡村社会除了青少年男女、青年男女、中年男女外,还有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重点青少年及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因此,在供给常规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外,还需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乡村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援助,以及多元参与扶贫赈灾、扶老助残、助学助医、恤幼济困等协同机制。根据域情及社会文化印记不同,建立符合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的自治规则体系,体现制度价值的根本意义。通过制度价值为德治夯实伦理道德基础,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流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构筑德治规则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运转的智能化共享制度、法治化共治制度、社会化共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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