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信用经济,指以供需双方的信用信息、资信等级、奖惩情况等反映其履约能力的一系列信息,作为履约保证或增信措施的交易模式。在以互联网传输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发展之前,受制于资讯信息的采集传输困难,供需双方很难快速全面地了解对方信用状况,导致必须采取抵押担保模式,交易效率低下甚至受阻。互联网信息传输技术发展后,双方可以通过高效数字形式,提前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与资信状况,并施以数字化的中间信用平台,为交易提供信用保证。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下,个人信用信息越来越多地用于信用经济的各个交易场景中,发挥信息的财富机制作用。
(一)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快速增加。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网购平台发展壮大后,国内网络信用交易已经达上一个规模宏大的级别,不但体现在交易规模上,更体现在应用领域中,以个人信息识别为基础的信用经济已经囊括了生活的各个方面,无所不包,主要体现在:1、消费领域。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综合性购物平台。2、生活服务。如手机无线监控、12306、运动健康、远程智慧医疗、教育平台等。3、共享经济。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4、互联网金融。包括传统的银行手机网银和互联网中介金融平台。5、社交领域。包括QQ、微信、微博等平台。
(二)个人信用信息的种类和数量快速增加
在信用经济的助推下,现代社会经济交易数量和种类快速增长,与之相关的信用信息种类和数量急剧扩张。体现在:
1、交易数量快速增加。相对于传统线下消费来说,极其便捷的网上消费,带来了个体交易数量的快速增加。据不完全抽样调查统计,国内40-50岁消费群体,每年线上消费交易笔数,比20年前的线下交易笔数增长近30倍,发达地区的抽样数据可能更大。
2、数据种类快速增加。网络时代不仅带来了高效便捷的生活方式,更迅速扩充了个体信息种类。如智能手机定位带来的位置轨迹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账单信息、互联网金融平台包含的个人金融资产信息与征信信息、外围设备采集的运动健康与疾病医疗信息等等,都成为网络时代下新型个体信用信息。
3、传统信息线上化比重日益增加。在政府管理事务线上化理念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传统信息正逐步网上化、可线上流转化。如传统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车辆违章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目前基本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全覆盖。在便捷数据流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流转的风险隐患。
4、衍生数据与过程数据日益增加。数字化的信用经济时代增加了大量的衍生数据与过程数据种类。如物流过程信息、付款状态信息、满意度评价信息、货物交易快照等过程信息,以及由原始信息衍生的买卖双方信用等级信息等,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宽度和难度。
(三)个人信用信息的商业价值逐年增加
个体信用信息数量的急剧扩张和丰富,为商业精准营销和宏观分析提供了可信的数据参考,使得个人信用信息的商业价值快速提升。主要体现在:
1、为个体商业交易提供信用支撑。在互联网通讯技术的支撑下,个体信用信息可以被便捷地采集、处理、分析和流转,为个体商业交易提供重要的信用参考。如个人支付宝信用分值可以作为共享单车免押金的重要参考、个人基础信息优良的客户群体可以无条件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授信客户、没有差评的卖家可以更受买家青睐、资信较好的客户可以在各商业领域享受贵宾服务等。
2、为商业精准营销提供了数据导向。在数据算法的支持下,互联网世界开始展示千人千面的精准推送功能,其背后的支撑就是信息个体的偏好数据,商家利用该部分数据,更加精准地向目标客户群体投放广告,甚至确定不同的营销价格。
3、为宏观定量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巨量个体信息汇总成的宏观数据,又会成为宏观分析的数据支撑。如一定数量的个体信用卡消费数据,会汇总成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消费宏观数据,为厂家制定精准的营销目标提供宏观参考。并导致个人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逐步成为商业体系中的重要内容。